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
性的说明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
厦门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9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6 号》”)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民
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
信息的知悉范围,对于接触敏感信息的人员,公司多次告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履行保密义务。
证券交易所进行上报,对本次交易编制了交易进程备忘录。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停牌期间,公司按
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其摘要,以及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文件。
交易的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年 5 月 29 日、2026 年 7 月 1 日披露《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其摘要,以及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文件。
交易的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
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9 号》《格式准
则第 26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及
全体董事就本次交易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
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
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之签署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