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本人/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现就本人/本企业的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作出如下声
明和承诺:
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
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
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谢祖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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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行动人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新余立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新余睿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新余立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