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
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
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
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
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
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
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全体董事签名:
谢祖华 苏 涛 黄金元
顾慧慧 李乐群 周金梅
王 欢 洪 昀 朱华威
全体非董事高管人员签名:
曾 敬 刘 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