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
定,特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动。
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
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全体董事签名:
谢祖华 苏 涛 黄金元
顾慧慧 李乐群 周金梅
王 欢 洪 昀 朱华威
全体非董事高管人员签名:
曾 敬 刘 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