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现就本公司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如下说明:
各自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
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签章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