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兴工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9 22: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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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欣兴工具”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953号文同意注册。
《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
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
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
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中证
网,网址www.cs.com.cn;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
方面,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具
体内容如下: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
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如本次发行价格
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
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限售期限
等信息。
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
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 年 7 月 13 日,T-5 日)上午 8:30 至初步询价
日(2026 年 7 月 14 日,T-4 日)当日上午 9:30 前,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
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参与创业板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
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 3 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
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
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
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及(或)
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改价依据及(或)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等资料
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
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0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
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
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700 万股。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
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70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7.06%。
   参与本次欣兴工具网下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投资者应于 2026 年 7 月
(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ordinaryipo)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给保荐人
(主承销商)。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
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
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
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
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在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 年 7 月 13 日,T-5 日)上午 8:30 至初步询
价日(2026 年 7 月 14 日,T-4 日)当日上午 9:30 前,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
间,否则不得参与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
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须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如实提供配售对象最近一个
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并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要求。
  配售对象的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
规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中的产品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总
资产金额应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
然日,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
个月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产品总资产金额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
交易日即 2026 年 7 月 7 日(T-9 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华泰联合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
系统上传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相应的总资
产金额与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
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三: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
规模,深交所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内如实填写
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金额,投资者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当与其向保荐人(主承
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配售对象成立
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 年 7 月 7 日,T-9
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
  网下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
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并报送证券业协会。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
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
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
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
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3%,本次发
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
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剩余网下发行询价
报价情况及拟申购数量、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
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
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 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
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事
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
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已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
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
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
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或本次发行价格对应
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
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
布《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
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二、战略配售”。
(T-6 日)为基准日,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
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
凭证日均市值应当在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
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
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
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网上投资者: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满足《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与
网上申购。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在 2026 年 7 月 16 日(T-
交所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才能在 2026 年 7 月 20 日(T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
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 500 股,不足 5,000 元的
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
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6,000 股。投资者持
有的市值按其 2026 年 7 月 16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
市值计算,并可同时用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
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
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
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
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T+2 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
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同日获
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
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
在 2026 年 7 月 2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
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
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十、中止发行情况”。
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
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
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
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
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
的次数合并计算。
发行的重大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拟公开发行新股 2,500.0000 万股,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发行股数        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
            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
            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发行方式        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
            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
            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
            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
            新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
            售。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发行对象
            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
            订)》(深证上〔2020〕343 号)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
            交易权限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
            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 号)
            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18〕279 号)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 2026 年 7 月 20 日),其他发
发行日期        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
发行人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六里集镇堰山路 699 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     0573-86565818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20 层
联系地址
            报送核查材料及咨询电话: 021-38966922,021-
保荐人(主承销商)
联系电话
            初步询价期间簿记室联系电话:021-38966941
                                发行人: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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