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6-048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在股东会完成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
计部负责人,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其中非
独立董事 6 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具体成员如下:
ZHANGXING ZHU(朱樟兴)、周爱林(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
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选举产
生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环境、
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分别如下:
(朱樟兴)、许郭晋。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召集人)韩小芳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肖婷婷、证
券事务代表郑春华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
务代表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电话:025-52785597
传真:025-52785597
邮箱:zqb@estun.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 1888 号(江宁开发区)
四、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原独立董事汤文成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
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其他任何职务,汤文成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汤文成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
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简历
吴波先生 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南京埃斯顿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埃斯
顿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自动控制”)、南京埃斯顿机器人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机器人”)执行董事及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会董事长,同时担任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雷斯特”)总经
理、埃斯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吴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动关系的派雷斯特、吴侃先生分别持有公司 254,894,742 股、1,263,033 股股份,
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34%、0.13%。吴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派雷斯特、
吴侃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367,154,475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7.94%。吴波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吴波先生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吴侃先生 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就职于美国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加入公司,历任埃斯顿机器人公
司市场部经理, 埃斯顿集团海外中心总经理,埃斯顿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
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
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派雷斯特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63,033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为 0.13%;持有派雷斯特 3%的股权,派雷斯特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26.34%。吴侃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波先生系父子关系,
与吴波先生、派雷斯特构成一致行动人。吴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吴侃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
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诸春华先生 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
职于江苏省高淳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南京威格机械有限公司。在公司及子公司工
作期间,历任公司机械总工程师兼质量管理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埃斯顿自
动控制副总经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同
时担任南京鼎之韵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诸春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8,600 股(其中 60,000
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通过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
一期暨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诸春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诸春华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爱林先生 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
职于镇江江奎集团、宏图高科江苏宏图数码音视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宏图集团南
京宏图音视有限公司。在公司及子公司工作期间,历任埃斯顿自动控制伺服部经
理、公司销售部总经理、锻压自动化产品事业部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
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爱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24,500 股(其中 60,000
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通过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
一期暨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周爱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周爱林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银兰女士 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
职于常州基腾电气有限公司。在公司及子公司工作期间,历任锻压事业部制造经
理、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计划部经理、战略采购部经理、机器
人工程有限公司运营经理、公司总经办经营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银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8,000 股(其中 60,000
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通过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
一期暨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16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陈银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陈
银兰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ZHANGXING ZHU(朱樟兴)先生 1977 年出生,德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崇德资本合伙人,慕尼黑资本投资总监、亚太区负责人。2022 年 11 月加
入埃斯顿,负责公司海外分子公司管理和海外业务开拓,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ANGXING ZHU(朱樟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2,000
股(其中 60,000 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通过公司
“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ZHANGXING ZHU(朱樟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ZHANGXING ZHU(朱樟兴)先生符合《公司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韩小芳女士 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会计学专业副教授。2010 年 7 月至今,担任南京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主持
或参与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 1 部,主
编教材 1 本。目前兼任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委员,担任嘉美包
装(002969.SZ)独立董事。
截至本会议召开日,韩小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韩小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韩小芳
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金俊先生 1985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英国华威大学数学、运筹学、统计
学与经济学学士学位、一等荣誉。历任荷兰银行欧洲并购分析师、巴克莱银行亚
太区工业组投资银行业务董事、汇丰银行亚太区工业组投资银行业务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任易美芯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顾问、BMTS Technology GmbH & Co.
KG 全球战略并购主管,2026 年 3 月至今任明度 (浙江)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截至本会议召开日,林金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林金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林
金俊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郭晋先生 198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法学理论专业。2008 年 7 月至今,历任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
合伙人、律所主任。现任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众辰科技(603275.SH)独
立董事。
截至本会议召开日,许郭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许郭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许
郭晋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殷成钢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历任公司锻压自动化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锻压自动化事业部总经理、钣金自动
化解决方案产品线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成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84,900 股(其中 60,000
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殷成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殷成钢先生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婷婷女士 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具有注册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机构业务经理、江苏新华沣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2022 年 4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与投资部部长、投资者关系总监、
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婷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0,000 股(均为已授予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通过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肖婷婷
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肖婷婷女士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郑春华女士 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曾任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主管。2022 年 7 月
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春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5,000 股(均为已授予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通过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08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郑春华
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郑春华女士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戴志富先生 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审计专员,泉峰(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师,南京
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南京我爱我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内控
合规总监,2022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志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0,000 股(均为已授予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通过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4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戴志富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戴志富先生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