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对离职激励对象全部、绩效考核未达 100%激励对象的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95,971,391 股变更为 595,761,391 股,公司注册资本
也相应由人民币 595,971,391 元变更为 595,761,391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2026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并声明如下:公司债权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