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公司对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拟采
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
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
设前提:
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
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最终发行股数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万元,本次测算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以最终发行价格乘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实际发行股份数
量为准;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621.31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6,091.50 万元。在此基础上,对 2026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
种情况进行测算:①与 2025 年度持平;②比 2025 年度减亏 50%;③比 2025 年
度增亏 5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
司盈利预测;
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发行前(截止
/2025.12.31 本次发行后
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
数(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数量(股)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26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 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假设一:
润与 2025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
-15,621.31 -15,621.31 -15,621.31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91.50 -16,091.50 -16,091.5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41 -0.0934 -0.09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41 -0.0934 -0.091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
-0.0969 -0.0962 -0.0939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
-0.0969 -0.0962 -0.0939
股收益(元/股)
公司 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假设二:
润与 2025 年度同比减亏 50%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
-15,621.31 -7,810.66 -7,810.66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91.50 -8,045.75 -8,045.75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41 -0.0467 -0.04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41 -0.0467 -0.045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
-0.0969 -0.0481 -0.0469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
-0.0969 -0.0481 -0.0469
股收益(元/股)
公司 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假设三:
润与 2025 年度同比增亏 50%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
-15,621.31 -23,431.97 -23,431.97
元)
项目 本次发行前(截止
/2025.12.31 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91.50 -24,137.25 -24,137.25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41 -0.1401 -0.13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41 -0.1401 -0.136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
-0.0969 -0.1443 -0.1408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
-0.0969 -0.1443 -0.1408
股收益(元/股)
注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前当期加权平
均总股本。
注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前当期加权
平均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假设2026年11
月末完成发行,即12月新增发行股份。
注3:上述测算过程中,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总额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如果公
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内低于股本及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则公司基本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 2026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
公司对 202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
同时,本次发行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能否获得股东会审批同意、能否通过审核并取得注册、何时通过审核并取
得注册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
公司编制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之“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之“(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第
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公司从事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
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降低资
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有力
的资金支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不涉
及相关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
回报,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并持续完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账后,
将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
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用途、定期
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
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与成本管控,确保各项经
营活动合规、高效运行。同时,对采购、生产、销售等核心业务环节开展精细化
管理,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公司将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
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全面提升日常经营效率。此外,
公司将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力度,通过现有业务规模的扩大促进公司业绩稳步上升,
切实降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
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
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未来,公司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
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
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六、相关主体对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具体承诺
(一)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为美的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何享健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及何享健先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
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它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
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限范围内,全力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它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