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22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 229 名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56.145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