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有研粉材
股票代码:688456.SH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 2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有研粉材”)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有研粉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有研粉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有研 指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有研鼎盛 指 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名称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40000094XW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赵晓晨
股东情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320,000万元
金属、稀有、稀土、贵金属材料及合金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和
精细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及储能材料、电讯
器材、机械电子产品、环保设备、自动化设备的生产、研制、销售
;信息网络工程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接金
经营范围 属及制品分析测试;自有房屋和设备的租赁;进出口业务;项目投
资;投资管理;广告发布。(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1993-03-20
营业期限 1993-03-20至无固定期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名称 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354782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霍承松
股东情况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3,000万元
金属、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用、分析测试、装备制造技术开发
,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与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自有房屋和设备的租赁,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经营范围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
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3-03-07
营业期限 2013-03-07至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法定代表人、董
赵晓晨 男 中国 北京市 无
事长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法定代表人、执
霍承松 男 中国 北京市 无
行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有研粉材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
下:
持股主体 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有研新材料股份
有研新材 600206.SH 280,098,368 33.09%
有限公司
中国有研
有研半导体硅材
有研硅 688432.SH 230,422,500 18.43%
料股份公司
持股主体 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有研金属复合材
料(北京)股份公 有研复材 688811.SH 188,787,207 37.63%
司
有研金属复合材
有研鼎盛 料(北京)股份公 有研复材 688811.SH 5,178,571 1.03%
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有研、有研鼎盛为一致行动人。中国有研持有有研鼎盛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
股比例减少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
持其所持有的有研粉材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有研及其一致行动人有研鼎盛持股比例由 36.87%下
降至 31.88%,持有权益比例触及 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司的股份合计数量由 38,221,250 股减少至 33,048,000 股,持股比例由 36.87%减
少至 31.88%,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有研粉材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股本的比 股数(股) 股本的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7,638,000 36.31% 33,048,000 31.88%
中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638,000 36.31% 33,048,000 31.88%
有研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583,250 0.56% - -
有研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83,250 0.56% - -
鼎盛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8,221,250 36.87% 33,048,000 31.88%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221,250 36.87% 33,048,000 31.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信息披露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
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有研粉材股票的情况
除前述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中国有研、
有研鼎盛不存在买卖有研粉材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备查文件置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赵晓晨
日期:2026 年 7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霍承松
日期:2026 年 7 月 9 日
(此页无正文,系《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赵晓晨
日期:2026 年 7 月 9 日
(此页无正文,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霍承松
日期:2026 年 7 月 9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公司
股票简称 有研粉材 股票代码 688456.SH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司 注册地 2号
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司 注册地 大街2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询价转让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38,221,250股
合计持股比例:36.87%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
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37,638,000股
持股比例:36.31%
持股数量:583,250股
持股比例:0.5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合计持股数量:33,048,000股
合计持股比例:31.88%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
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持股数量:33,048,000股
持股比例:31.88%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
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
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有研粉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
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
增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 否? 不适用□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是□ 否? 不适用□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赵晓晨
日期: 2026 年 7 月 9 日
(此页无正文,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霍承松
日期: 2026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