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滨海能源
股票代码:000695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 号院 2 号楼 1 至 10 层 101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 号院 2 号楼 1 至 10 层 101 内一层
权益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
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滨海能源拥有权
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
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或处置上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阳集团、
指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
指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人、旭阳控股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 指
书
上市公司、滨海能源 指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73.60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的 1.18%;本次权益变动后,旭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旭阳控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7,937,97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5%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小数点
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 号院 2 号楼 1 至 10 层 101
法定代表人 杨雪岗
成立日期 2010 年 1 月 8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93204670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
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股东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
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
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
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
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
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
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
经营范围 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
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
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
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焦炭(不在北京市内经营)。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0-01-08 至 2040-01-0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 号院 2 号楼 1 至 10 层 101 内一层 201
法定代表人 杨雪岗
成立日期 2014 年 8 月 4 日
注册资本 4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765503013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
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
经营范围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4-08-04 至 2034-08-0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旭阳集团、旭阳控股
杨雪岗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旭阳集团的股权架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旭阳控股的股权架构图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旭阳集团和旭阳控股均为杨雪岗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旭阳集团与旭阳控股
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故旭阳集团、旭阳控股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旭阳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人之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滨海能源权益外,旭阳控股无其他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旭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滨海能源外,杨雪岗先生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中国旭阳
通过泰克森有限公 本公司从事投资控股及其附属公司从事生
集团有限 01907.HK
司控制 75.93%股份 产/买卖焦炭、焦化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
公司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或处
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
暂无明确的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旭阳集团 无限售条 33,600,000 14.50% 36,336,000 15.68%
件股份
旭阳控股 21,601,978 9.32% 21,601,978 9.32%
合计 55,201,978 23.82% 57,937,978 25.0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6 年 7 月 7 日至 9 日期间,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占公司当期总股本 交易价格区间
时间 增持数量(股) 变动方式
的比例 (元/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票均为流通股,不存在任何
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被质押、冻结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
售流通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旭阳集团自有资金。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和下述情形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旭阳集团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旭阳控股持有的公司
协议转让前 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旭阳集团 0 0.00% 33,600,000 14.50%
旭阳控股 55,201,978 23.82% 21,601,978 9.32%
合计 55,201,978 23.82% 55,201,978 23.82%
总股本 231,752,139 100.00% 231,752,139 100.00%
该次股份协议转让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不同主体之间的内部转让,自协
议转让过户之日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旭阳控股变更为旭阳集团,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杨雪岗先生。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
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场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
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天津市
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滨海能源 股票代码 000695.SZ
旭阳集团有限公 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 号院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司 2 号楼 1 至 10 层 101
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一致行动人名称 旭阳控股有限公 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 号院
住址
司 2 号楼 1 至 10 层 101 内一层 201
增加√减少□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变□,但持股人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对境内、境外其他 是□ 否√ 是否拥有境内、 是□ 否√
上市公司持股 5%以 外两个以上上市
上 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
其一致行动人披露
持股数量:55,201,978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比例:23.82%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变动数量:2,736,000 股 变动比例:1.18%
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57,937,978 股 持股比例:25%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6 年 7 月 7 日-9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在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 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明确的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