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受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9 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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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受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
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本次协议受让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杭州深蓝财鲸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深蓝财鲸”)与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
中投资”)及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签署了《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与杭州深蓝财鲸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青岛
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第二期标的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冠中投资拟向深蓝财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的5.02%,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1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受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
   二、本次协议受让进展情况
林先生、许剑平女士签署了《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深蓝
财鲸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对原签订的《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
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杭州深蓝财鲸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丙方:
   丙方一:李春林
  丙方二:许剑平
  在本协议中,丙方一、丙方二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丙
方”。甲方、乙方、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交割日前,如本协议终止或解除的,甲方应于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有)”。
约定的期限及时履行本协议标的股份交易对价价款支付义务,或由于
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时履行本协议标的股份的交
割义务,且逾期履行超过30个工作日的,构成根本违约,如标的股份
尚未交割,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
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
将扣除该等违约金后的乙方已付款余款部分全部无息返还予乙方;如
标的股份已交割,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剩余股份转让款
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
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无约定的,按原协议约定执行。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
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积极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平女士签署的《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深蓝财鲸人工智能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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