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6-037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广州虚
拟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虚拟动力”)拟向公司租赁位于广州市
天河区绿园路 17 号处房产作为虚拟动力研发、办公场地,租赁总面积以后续
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期一年,租赁期内房屋租赁费用合计为不超过
因虚拟动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伍穗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筠女士均回
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广州虚拟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伍穗颖
(4)经营期限:2016-07-21 至 无固定期限
(5)注册资本:75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59DYJD5L
(7)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261 号省现代农业装备研究所大院自编 9
号楼 A101 之 4 单元(仅限办公)(不可作厂房使用)
(8)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计算机系统服务;人
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智能机器
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网络
技术服务;动漫游戏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
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可
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
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电子专用设
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790.77 1,638.06
总负债 2,902.77 2,762.80
净资产 -1,112.00 -1,124.74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251.13 1,162.42
营业利润 -392.44 -384.66
净利润 -378.50 -373.60
注:上表财务数据为经审计财务数据。
虚拟动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
虚拟动力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
能力,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的情况,不会影响相关租赁事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
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水电费另行计算。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租赁房屋,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房屋是为了满足虚拟动力日常经营和办公用房的需要,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本着客观、公
平、公正原则执行,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九、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伍穗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筠女士均回
避表决。
本次关联租赁的房屋租赁费用合计为不超过 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
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089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对《关于关
联租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租赁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
次关联租赁本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及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