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6-043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子公司华建数创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于 2026 年
下属子公司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
重整计划,并终止了华建数创重整程序。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上海三中院于 2026 年 7 月 7 日裁定批准了华
建数创重整计划,并终止华建数创重整程序。现将华建数创重整的最
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华建数创重整情况概述
审议同意《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组方案的议案》。同意
华建数创向上海三中院提交重整申请。
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编号:临 2025-057)。华建数创因行业下行
和市场原因,陷入经营困难,但具备重组价值,因此向上海三中院提
交重整申请。
请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编号:临 2025-058)
。
华建数创重整的公告》
(编号:临 2026-003)
。2026 年 1 月 19 日,华
建数创临时管理人收到上海三中院送达的(2026)沪 03 破 34 号《民
事裁定书》
,上海三中院裁定受理华建数创提出的重整申请。
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编号:临 2026-008)
。2026 年
二、华建数创重整进展情况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
。该《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根据《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
》,职工债权将全额清偿、获得充分保障,普通债权清偿比例显著
优于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同组债权公平对待,清偿顺
序符合法律规定,且该草案已经小额债权人组及大额债权人组表决通
过。此外,重整计划草案经营方案立足华建数创公司数字专项业务模
式和技术优势能力开展经营活动,有助于恢复华建数创公司的经营活
力,重整经营方案具备可行性。故华建数创公司管理人申请本院裁定
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于法无悖,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一)批准《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
(二)终止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华建数创重整计划裁定通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三中院裁定批准的《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
》,鉴于华建数创已资不抵债,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全
部到期债务,无剩余财产可向原出资人分配,原出资人所有者权益为
负。因此,原出资人的权益调整为零,原出资人持有的华建数创全部
股权无偿转让给重整投资人或其指定的受让主体。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筑投资”)
以货币资金形式对华建数创注资 6,000 万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设计集团”)
以经评估的“工程建设智慧数字产业化平台”中的应收账款和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号:软著登字第 17013677 号)进行注资,
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 5,704 万元。注资完成后,公司下属子公司韵
筑投资与公司关联方现代设计集团成为重整后华建数创的股东,其中
韵筑投资持有重整后的华建数创的股权比例预计约为 51.26%,现代
设计集团持有重整后的华建数创的股权比例预计约为 48.74%。重整
后的华建数创继续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华建数创重整后的战略定位为“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服务商”,
赋能公司主业发展和数字化转型。华建数创将通过数据服务和人工智
能应用,为公司业务数字化场景提供支持,将数据积累快速转换为市
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提质增效和产业转型。
四、风险提示
华建数创重整计划已获得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华建
数创及相关方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华建数创仍存在被宣告
破产清算的风险。
华建数创重整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管理等风险,
公司将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及无法达到预期投资
目的等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华建数创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6)沪 03 破 34 号之三《民事裁定
书》
。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