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
现发表如下意见:
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的要求,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对象均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
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不存在《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解除限
售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236 名激励对象的 334 万股限制性股
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