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9 18:31: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微半
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
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
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7 月 16 日
                    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中微临港”)拟与上海智微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资本”)及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上海智微凌峰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该基金募资规模暂定人民币 30 亿元(具体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由智微资
本作为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起设立,智微资本拟认缴出资人
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预计占该基金募资规模的 1%。中微临港作为有限合伙
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14.7 亿元,预计占该基金募资规模不超
过 49%。该基金投资期内各投资人将根据基金投资要求进行实缴。该基金投资聚
焦半导体、泛半导体和战略新兴领域等。
  在本次投资设立基金中,中微临港未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
等或有义务,亦不存在其他方向中微临港承担该等义务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7 月 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因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从 626,145,307 股增加至 957,842,348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的从 626,145,307 元增加至 957,842,348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修订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
为 准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7 月 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为了保证本次章程修订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特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上述变
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微公司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