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2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聊城市博源节能科
技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对聊城市博源节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节能”)在该行于 2026 年 7 月 9 日至 2027 年 7
月 9 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
博源节能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近日,公司与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由公司对博源节能在该行于 2026 年 7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期间内发生的
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博源节能对本次担
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披露
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披露《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控股
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本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
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博源节能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其他: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 37.93%股权具有
司持股情况 “明股实债”性质
公司直接持有 62.07%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的 37.93%股权具有“明股实债”性质,所以公司持有 100%
股权。
法定代表人 郑广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005819390310
成立时间 2011 年 8 月 30 日
注册地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华路东、元江路北
注册资本 14,5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轴承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第一类
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经营范围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
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4,833.19 84,767.4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53,887.31 46,114.69
资产净额 40,945.88 38,652.74
营业收入 16,099.59 55,358.92
净利润 2,293.14 6,408.30
注:博源节能已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偿还上述“明股实债”性质的资本金 2,500.00 万元,
截至目前,工商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博源节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
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
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
三年止。
(5)保证范围: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担保财产、
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
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拍卖费、过户费等),以及
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
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
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
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07,500.00 万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200,000.00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1.82%、88.5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部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
总额为 7,500.00 万元,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自身融资等需要,委托外部法
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保证责任,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或其指定的法人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自身债务等为基础的担保
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