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 皖新传媒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9 18:28:3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6-028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风险可控、中风险
及以下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8 日、2026 年 7 月 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风险可
控、中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
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公司股东谋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
  在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 亿元暂
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式
  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风险可控、中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
品。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
融机构及合格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购买金额及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五)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 2026 年 7 月 31 日至 2027 年 7 月 30
日止,在此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 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中风险及
以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
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为尽可能降低投资
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将秉持审慎稳健的投资原则,从严筛选合作发行主体,选取信用
资质优良的机构开展合作;同时择优配置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类,全部投资行为均
严格限定于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与权限范围内实施。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三)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四)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
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
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
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皖新传媒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