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
作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多氟多本次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2 号)的核准,公司以 16.35 元/股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2,324,15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99,999.65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 11,963,476.94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8,036,522.7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85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已投入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投资进度
入金额 金额
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
电解液关键材料项目
合计 625,000.00 198,803.65 104,541.60 -
三、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04,541.60 万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7,782.43 万元;于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及理财收益共计
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公司具体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制度规定,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
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
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建设内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
材料项目
六、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材料项目中的 2 万吨六氟磷酸锂产线建设,目
前厂房全部完工,配套的公用工程已经全部建好,设备全部进入现场处于安装阶段。该
项目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受市场供需环境影响、行业发展变化、技术进步等
影响,公司基于谨慎原则,适当控制了投资节奏,放缓了项目实施进度,导致该项目在
保障募投项目稳步实施,决定将“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材料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及实际经
营情况,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七、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效使用,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将“年
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材料项目”延期至 2027 年 11 月。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该项目,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实行
分阶段、按需投入,既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合规性,也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推进效
率。
八、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谨慎管理募集资金,截至核查意
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九、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及项
目实际建设进度、相关费用结算与支付节奏,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依法合规、
高效使用。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推动募投项目如期
完成。
十、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一)政策支持全面发力
我国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及锂电池产业的发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
革委等多部门围绕锂电池全产业链,持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推动行业从规模扩
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为 LiPF6 产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新型储能强制配储、风光大基地建设、电网侧储能补贴政策
版)》将高纯六氟磷酸锂绿色制备工艺列为鼓励类。
(二)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近年来,全球锂离子电池行业呈现规模扩张与结构分化并行的态势。EV Tank 数据
显示,2025 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 2280.5GWh,同比增长 47.6%;同期我国
锂离子电池出货量为 1888.6GWh,同比增长 55.5%,增速较 2024 年提高了 18.6 个百分
点。从当前市场实际应用来看,单位锂电池(按 GWh 计)的电解液消耗量为 800~1200
吨,且电解液需求完全依托锂电池产能扩张而增长,二者上下游产业链联动极为紧密。
未来伴随着锂电池出货量的持续增长,电解液的需求也将同步稳健提升,行业增长具备
较强确定性,为六氟磷酸锂市场需求奠定了基础。公司作为行业头部企业,与上游锂电
池及电解液行业主要企业均有业务往来,并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市场持续扩张。
(三)技术进步持续创新
公司作为晶体六氟磷酸锂的领军企业,持续推动六氟磷酸锂的技术进步,拥有多项
专利技术,在安全、环保及产品质量、成本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现环境友好;
十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公司根据市场和公司运营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定,从短期来看,
部分募投项目无法及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但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
更好的利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与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
将“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11 月 30 日。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募
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严焱辉 左飒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