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6-034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在授权期内
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下
同)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其
中向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2,000.00 万
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临)
-83)
。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下简称“吴忠黄河”)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中
(合同编号:2026 银银综授字第 0031 号)
信银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 ,
吴忠黄河向中信银行申请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10,000,000.00),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6 年 5 月 9 日起至
(合同编号:2026 银银保字第 0043 号)
同》 ,就中信银行对吴忠黄河在上
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在最高额债权额限度内向
中信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黄河(吴忠)饮品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宋敏
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 年 9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987.5 万元
注册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南街 060 号
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饲
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包装服务;饲料原料销售;农业科学
研究和试验发展;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持股 50.6329%、盐城丝路安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结构 持股 37.9747%、盐城同辉安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 11.3924%。
资信状况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状况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11,412.65 11,094.76
负债总额 6,121.92 5,759.06
净资产 5,290.73 5,335.70
项目 2025 年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69.18 1,144.58
利润总额 -216.40 44.97
净利润 -247.26 44.97
注:吴忠黄河 2025 年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后的
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 银银保字第 0043
号)
(以下简称“本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甲方)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主合同债务人:黄河(吴忠)饮品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的债权: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
同债务人在 2026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
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
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甲方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和相应的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
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
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公司股东利益。
吴忠黄河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的担保或反担保。公司作为控股股东,
能够对吴忠黄河在业务、财务、资金、人事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目前吴
忠黄河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
有效控制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下同)
余额为 1,166.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9%。本
次提供担保后,对外担保余额将不超过 2,166.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9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合同编号:2026 银银综授字第 0031 号)
;
(合同编号:2026 银银保字第 0043 号)
。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