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离任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安
明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安明亮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安明亮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安明亮先生的原定任期至 2027 年 10 月 27 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明亮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安明亮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安明亮先生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李维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
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李维波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李维波先生简历:
李维波,男,1982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曾任镇江新区高
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副总经理,镇江高新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圌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银山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李维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维波
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