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9 00: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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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88307                      股票简称:中润光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xing ZMAX Optech Co.,Ltd.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二〇二六年七月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的法律责任。
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专业顾问。
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
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
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
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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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同时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不超过 37,285,080.0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
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
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
回购注销股票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
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调整
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预计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100,360.00      100,36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总额,公司将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
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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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
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有完善的股利分
配政策,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关于
公司分红及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
况”。
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或承担。
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存在
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特此提醒投
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
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
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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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一般性释义
中润光学、公司、
本公司、上市公 指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
本预案、本次发
         指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行预案
本次发行、本次
          指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向特定对象发行
《公司章程》    指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       指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
A股        指
              的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东台尚通      指   东台尚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股权激励平台
                        专业名词释义
              光学系统的基本组成单元,利用光的折射、反射、衍射等物理现象,对
光学元件、光学       光波的传播方向、强度、相位或偏振态等进行控制,包括球面/非球面镜
          指
元器件           片(透镜)、棱镜、反射镜、滤光片、柱面镜等;光学元器件更为广义,
              一般指光学元件及元件的简单集成(器件)体
              以光学元(器)件为基础,结合结构件、机电件、无源器件(如隔离器、
              耦合器)、光纤等部件,通过设计、组装、封装等形成的具备特定单项
光学组件      指
              功能的模块化单元,在光学系统中用于生成、传输、调控或探测光信号
              等,如光学镜头、光隔离器组件、激光器等
              光学组件的一种,是光学系统中负责光学成像的核心部件,由镜片、结
光学镜头      指
              构件、机电件等组成,主要作用是将目标物体光学成像在图像传感器上
光学元组件     指   光学元件、光学组件的统称
变焦        指   光学镜头通过移动镜片群组、改变镜片位置而改变焦距的过程
              变焦镜头的最长焦距(长焦焦距)和最短焦距(短焦焦距)的比值,代
倍率        指   表焦距变化范围的大小,变焦倍率越大,焦距变化的范围越大,可清晰
              观测的距离覆盖越广
              图像传感器的感光区域,靶面尺寸指感光区域封装后的对角线尺寸,通
靶面        指   常用英寸来表示,如 1/1.8 英寸的靶面;在像素总数相同的情况下,靶
              面越大,像素点尺寸越大,感光能力越好,成像越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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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称解析度、解像度,表示光学镜头分辨被摄物体细节的能力,通常以
分辨率、解像力   指   每单位长度内可分辨的线数或线对数表示;现多用于表示像素总数,如
              解像力 2MP、解像力 4K(8MP)等,解像力越高,则镜头成像越清晰
              光学系统对物体所成的像相对于物体本身而言的失真程度,光学畸变是
畸变        指
              指光学理论上计算所得到的变形度
              为了使光学镜片达到所需的光学、物理、化学性能,在其表面镀上不同
镀膜        指
              用途的薄膜,使其达到一定的光谱特性和其他性能
              以光波作为信息载体、通过光纤等介质进行信息传输的通信方式,广泛
光通信       指
              应用于数据中心、通信网络等领域
              表面曲率不按单一球面规律变化的光学镜片,相较于球面镜片,可更有
非球面镜片     指   效校正像差、减少镜片数量、提升成像质量,并有助于光学系统小型化
              和轻量化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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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的影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9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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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xing ZMAX Optech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润光学
股票代码         688307
法定代表人        张平华
成立时间         2012年8月27日
注册资本         124,283,60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邮政编码         314031
电话号码         0573-82229910
传真号码         0573-82229909
董事会秘书        张杰
互联网网址        http://www.zmax-opt.com
             光学镜片、光学镜头、光学仪器、光学辅材、投影仪用光学产品、棱镜、
经营范围         光学原器、汽车摄像头模组、精密五金件、注塑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以及光学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和咨询;从事进出口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105282356X4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光学镜头、光学元件等是光学光电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图像采集、机
器感知、光束调控、精密测量及高速信息传输等功能的关键零部件。近年来,国家围
绕人工智能、机器视觉、高端装备、精密检测、智能驾驶、低空经济、医疗装备、半
导体及光通信等领域持续出台产业政策,将相关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列为鼓励发展方
向。上述政策一方面有利于引导资金、人才及技术资源向光学光电子产业集聚,促进
光学设计、精密加工、镀膜、装调和检测等关键技术进步;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快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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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终端和高端装备的产业化与规模化应用,为光学光电子产业提供较为稳定的政策
预期和持续的市场需求。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提升,光学镜头及光学元件的应用范围由传统
摄影摄像、安防监控、光学仪器等,进一步延伸至无人机、服务机器人及具身智能、
智能驾驶、工业激光、半导体制造及检测、生物医疗、光通信等多元应用场景。
  下游应用多元化使行业需求呈现多点驱动和结构性增长特征。特种安防及智慧监
控领域,政策驱动与民用需求释放推动市场稳健增长,设备向全天候、智能化升级,
拉动了对高性能变焦镜头及多光谱融合等核心光电系统的刚性需求;智能移动机器感
知领域,无人机、服务机器人及智驾终端的高速增长带动核心光学元组件需求呈高速
增长;高清拍摄及显示领域,消费级智能影像设备渗透,带动终端出货量与单机镜头
数量双升;视频通讯及交互领域,远程协作常态化、沉浸式交互兴起,视觉需求增长;
先进制造及检测领域,超快激光器及高精度光学传感部件在半导体量测、消费电子及
生物医疗等场景规模化渗透,带动精密光学元件需求激增;光通信与光互联领域,AI
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驱动高精度、低损耗、高一致性、高可靠性精密光学元件的需求增
长。各领域的高速发展驱动了国内相关精密光学镜头及元件市场处于高速增长阶段。
内企业提供发展机遇
  人工智能、半导体精密制造、新一代高速光通信技术革新驱动产业技术升级。人
工智能对图像/视频采集、识别等提出较高要求,驱动光学镜头向高分辨率、大靶面、
大倍率变焦、低畸变、低照度、小型轻量化、宽温适应、高可靠性等方向升级;半导
体光刻与检测设备、超快工业激光设备、光通信等对光学元件面型精度、镀膜稳定性、
批量一致性提出严苛标准。行业加速向具备一体化光学设计、规模化精密加工能力的
厂商头部集中。
  此外,部分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相关技术及生产能力长期由境外企业掌握,积累形
成市场优势。随着下游客户对供应链安全、交付周期、技术协同和本地化服务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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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提高,国内客户持续推进关键光学元组件的国产化验证和多元化供应商导入,特
别是在特种安防、工业激光、半导体设备、生物医疗和光通信等领域,国内光学企业
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和工程化能力建设,逐步由中低端产品向高精度、高可靠性及高附
加值产品延伸,具有较大发展机遇。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随着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扩容、技术升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紧抓行业
增长机遇,夯实“光学镜头+光学元件”双轮布局的重要战略举措。公司通过募集资
金投入高精密光学元组件产业化扩产及研发升级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优化产
品收入结构,强化核心技术研发,匹配下游头部客户持续增长的批量交付需求,持续
扩大高端市场份额,提升国产精密光学厂商地位。
与可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新建生产基地、高端产线设备采购、前沿技术研发投入等均存在持续、大额
资金需求,单纯依靠自有经营积累、银行贷款难以覆盖中长期资本开支,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有效匹配扩产、研发项目投入的长期资金需求,保障各业
务板块有序扩张。同时,通过本次融资,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有利于公司优
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资产流动性与抗周期风险能力,支撑公司长
期稳定、高质量发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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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
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
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
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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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
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
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
购注销股票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
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调整的,
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 A 股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
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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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或承担。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36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预计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100,360.00     100,36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
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总额,公司将按照项
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
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
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
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张平华直接持有公司 34,385,45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27.6669%,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此外,张平华担任公司股东东台尚通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其通过东台尚通控制公司 5.9585%的股份。因此自然人张平华直接及间接控
制公司 33.625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37,285,080 股(含本数)。若假设以
交易均价的 80%,即 57.73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100,360.00
万元,则发行股数为 17,384,796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41,668,396
股,假设张平华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参与认购且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下,本次发行
完成后其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数保持不变,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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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36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预计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100,360.00      100,36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
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总额,公司将按照项
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
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一)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
金额为 90,07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90,070.00 万元。本项目拟通过购置土地、
新建及装修生产厂房、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配套软件系统,建设高精密光
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提升公司高端光学产品的规模化制造能力和综合交付能力。
     本项目主要围绕公司“光学镜头+光学元件”双轮驱动的核心业务布局进行产能
建设。光学镜头方向,项目将扩大公司现有产品产能,并面向智能移动机器感知、高
清拍摄及显示、先进制造及检测等重点发展领域进行产能建设,优化生产线和生产环
境配置,提升多品类镜头产品的批量制造能力。光学元件方向,项目将在现有精密光
学冷加工和光学镀膜产能基础上,围绕玻璃非球面精密模压、超精密机械加工等工艺
方向完善产业化能力,提升先进制造及检测、光通信与光互联等领域精密光学元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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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化制造能力及公司光学镜头产品关键零部件自制能力。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
提升精密光学镜头及其关键零部件自主配套、精密光学元件规模化制造能力,增强公
司产品质量、成本控制、交付效率和客户响应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优化
产品结构,为公司持续拓展高成长市场奠定产能基础。
  (1)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亟需提升规模化供应能力
  公司始终立足于光电行业,围绕以视觉为核心的精密光学技术,持续开展产品开
发与服务。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在特种安防及智慧监控、智能移动机器感知、高清拍
摄及显示、视频通讯及交互等领域形成了深厚的技术、产品与客户资源。面对下游应
用需求日益多元化、多点化的增长趋势,公司当前正双向发力:一方面,持续推进智
慧安防、无人机、视讯交互、投影显示、智能家居、智能驾驶、工业检测等细分场景
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与交付;另一方面,积极向工业激光、半导体制造及检测、生物医
疗、光通信与光互联、先进制造与检测等新兴领域延伸,强化技术攻关、成果转化、
产能建设与市场开拓,以抢占发展先机。其中:
  在特种安防及智慧监控领域,政策驱动与民用需求释放推动市场稳健增长,设备
向全天候、智能化升级,对高性能变焦镜头及多光谱融合等核心光电系统的刚性需求
稳定增长;在智能移动机器感知领域,无人机、服务机器人及智驾终端的高速增长带
动核心光学元组件需求呈高速增长;在高清拍摄及显示领域,消费级智能影像设备渗
透,带动终端出货量与单机镜头数量双升;在视频通讯及交互领域,远程协作常态化、
沉浸式交互兴起,视觉需求增长驱动光学镜头市场扩容;在先进制造及检测领域,超
快激光器及高精度光学传感部件在半导体量测、消费电子及生物医疗等场景规模化渗
透,带动精密光学元件需求激增;在光通信与光互联领域,AI 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驱动
高精度、低损耗、高一致性、高可靠性精密光学元件的需求增长。
  各领域高速发展驱动了国内精密光学镜头及元件市场需求整体处于高速增长阶
段,根据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统计,中国的光学元器件(组件)市场在 2025 年
度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市场规模同比增长 15%至 2,045 亿元。面对下游市场需求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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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亟需进一步扩大生产场地、增加设备配置,提升规模化制造能力,以满足下游市
场需求、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完善并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重点领域产品产能
  公司深耕光学领域,构建了“光学镜头+光学元件”双轮驱动的业务布局,并随
着行业发展不断演进产品及技术,实现了应用领域的持续快速拓宽。目前,公司产品
应用领域已涵盖特种安防及智慧监控、智能移动机器感知、高清拍摄及显示、视频通
讯及交互、先进制造及检测、光通信与光互联等六大领域,应用场景从智能安防拓展
至智能驾驶、无人机、智能家居、视讯会议、工业检测、激光设备、半导体、医疗等。
  光学元组件市场随下游应用领域的不同发展情况呈现结构性增长机会,其中,根
据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分析统计,以移动影像设备、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激光
通信等为代表的新兴领域增长迅速,尤其是人工智能和物联网进入快速发展期,对感
知、互联、通信、计算等被誉为新基建领域的需求大幅增长。不同应用领域的光学产
品需求对公司产能建设及分配、产品结构优化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需要在现有制
造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不同产品批量生产特点相匹配的生产线配置、检测验证条件
及质量控制能力,加强智能移动机器感知、高清拍摄及显示、先进制造及检测、光通
信与光互联等新兴高增长领域产品布局及产能建设,丰富公司产品矩阵,增强对下游
不同应用领域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响应和批量交付能力。
  (3)向上游核心环节延伸,构建自主化光学产业链以增强综合竞争力
  在精密光学制造领域,以玻璃非球面镜片、塑料非球面镜片、精密结构件等为代
表的关键上游元件,其性能、质量一致性与供应稳定性直接影响光学镜头的成像品质、
产品可靠性、交付效率及成本控制能力。目前,公司已具备塑料非球面镜片及精密结
构件自制能力,并形成了一定的配套供给基础。随着公司光学镜头业务规模扩大、产
品类型增加及技术指标持续提升,公司对塑料非球面镜片、精密结构件、精密模压玻
璃非球面镜片等关键零部件的需求亦持续增长,亟需提升自主配套能力。本项目将建
设相关产线,提升塑料非球面镜片、精密模压玻璃非球面镜片、精密结构件等光学镜
头上游关键零部件的批量制造能力,进一步提高光学镜头产业链自主性,增强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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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成本和交付进度的控制能力,为镜头业务规模扩张、新产品产业化提供配
套保障,并发挥光学镜头与光学元件两大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
  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在稳固既有优势的同时,可不断丰富产品矩阵、拓宽应用
边界,促进公司实现更具综合性的光学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升级。
  (1)公司具备成熟的技术积累和量产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基础
  公司长期深耕高精密光学领域,已在复杂光学系统设计、精密光学制造及高性能
镀膜等关键环节形成成熟的技术体系。在光学镜头方面,公司通过多组元联动式变焦、
宽光谱复消色差成像、玻塑混合光学系统设计等核心技术,解决了高倍率变焦、复杂
像差校正以及光学性能与产品体积、重量、成本和量产可行性之间的平衡难题,可实
现超高清成像、宽光谱成像、小型轻量化及复杂环境下稳定成像,支撑多领域产品开
发及生产能力。在光学元件方面,公司已形成超精密抛光、精密光学元件加工以及高
性能光学薄膜设计与制备等核心技术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元件面形精度、表面粗糙度
和光谱性能,并实现高透过率、高损伤阈值及良好的环境稳定性,满足光通信、高功
率及超快激光、半导体设备和医疗光学等领域对光学元件精度、可靠性及批量一致性
的要求。上述技术已在公司现有产品开发和生产中实现应用,公司具备将光学设计和
工艺研发成果转化为稳定量产产品的产业化经验,为本项目高端光学镜头及精密光学
元件产能建设提供了技术和量产基础。
  (2)公司具备高标准质量控制能力,为项目稳定交付提供保障
  高精密光学产品对产品精度、批量一致性、可靠性及过程稳定性要求较高,通常
需要经过严格的研发设计、工艺验证、过程检测和客户验证后,方可实现稳定批量供
货。因此,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的生产过程控制和持续稳定的品质保障能力,
是本项目顺利实施并实现达产的重要基础。公司长期从事光学镜头及光学元件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始终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已建立覆盖研发设计、供应商管理、
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测、出货检验、质量追溯及客户服务等环节的全
流程质量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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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
体系认证、GB/T29490-2023 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及 SA8000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认证。项目实施后,公司将依托既有质量控制体系、检测能力和体系化管理经验,进
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批量一致性和交付可靠性,为项目新增产能顺利释放和产
品稳定交付提供保障。
     (3)客户资源的积累和业绩的不断增长,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核心客户资源和订单基础是高精密光学产品持续产业化及新增产能消化的重要
保障。一方面,高精密光学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客户验证及量产导入周期较长,合
作黏性强;另一方面,客户对加工精度、质量一致性及供应保障能力要求较高,稳定
的产品质量和交付能力有助于深化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公司已在各个应用领域积累了
优质客户资源,进入国内外知名客户供应体系,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同时,公司
正积极拓展智能移动机器感知、高清拍摄及显示、先进制造及检测、光通信与光互联
等领域的新客户。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保持较快增长,新兴应用领域收入占比持续
提升,既有客户的持续需求和新增客户订单为本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良好的客户基础
和市场保障。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采用购地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总投资 90,070.00 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项目总投资               90,070.00          90,070.00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的备案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及时、合规办理。
  (二)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0,29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0,290.00 万元。拟围绕公司“光学镜头+光学元件”双轮
驱动业务布局,通过新增研发场地、添置研发及检测设备、配置研发软件系统、扩充
研发人员队伍等方式,建设面向多领域应用的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研发平台。
  在光学镜头方向,项目将重点提升面向智能移动机器感知、高清拍摄及显示、先
进制造及检测等应用领域的光学镜头产品开发能力;在光学元件方向,项目将围绕精
密光学元件和镜头关键部件开展研发能力建设,通过强化拓展公司现有工艺体系,形
成覆盖精密光学冷加工、超精密机械加工、精密玻璃模压、微纳光学加工及光学镀膜
的多工艺研发体系,提升精密模压玻璃非球面元件、阵列化光学元件、集成化光学组
件、镜头结构件等产品的研发验证能力。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高精密光学
元组件研发体系,提升新产品开发、工艺验证、试制检测和工程化转化能力,更好响
应多领域客户需求,为公司持续丰富产品矩阵、提升核心技术水平和增强市场竞争力
提供研发支撑。同时,本项目将与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形成协同,为
研发成果后续产业化落地和规模化交付提供良好基础。
  (1)顺应技术密集型行业趋势,夯实核心技术积累以构筑竞争壁垒
  精密光学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显著的多学科交叉、技术壁垒高
及研发投入高等特征。在当前人工智能、半导体精密制造及新一代光通信技术加速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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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背景下,下游应用对光学元组件的性能指标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面对下游应
用领域的快速变化和行业竞争加剧,公司需要及时推动产品和技术升级,重点提升包
括但不限于智能移动机器感知、高清拍摄及显示、先进制造及检测、光通信与光互联
等领域光学镜头、光学元件产品的设计、试制、验证及工程化开发能力,增强公司市
场竞争力。本项目旨在一方面通过升级研发平台、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与多工艺协同验
证,进一步夯实公司的技术壁垒,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在
公司现有技术基础上,建设面向多领域、可持续拓展的产品研发平台,围绕行业前沿
技术和重点应用方向持续开展研发投入,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功能和性能、丰富新产
品种类,增强对下游客户差异化需求的响应能力,并为后续产业化和市场拓展提供技
术支撑。
  (2)完善精密光学元件工艺体系,增强新工艺研发战略布局
  精密光学元件是先进制造及检测、光通信与光互联等领域的重要基础部件,随着
下游应用领域持续升级,精密光学元件不仅需要在加工精度、光学性能及可靠性等方
面持续提升,也正加快向小型化、阵列化、集成化及复杂结构方向演进。以光通信与
光互联领域为例,AI 算力基础设施带动光互联架构快速迭代,高速光模块、光引擎、
交换机等产品所需无源光学元器件正从单一透镜、棱镜、滤光片等传统形态,逐步向
透镜阵列、微透镜阵列、光纤阵列、V 型槽组件、准直/耦合组件及其他高精度集成光
学组件演进,以满足多通道并行传输、高密度耦合、低插入损耗和小型化封装需求,
相关产品需要精密冷加工、超精密机械加工、精密玻璃模压、微纳光学加工及高性能
镀膜等多种工艺能力支撑。与此同时,在高端工业激光、半导体制造及检测、医疗光
学等应用场景,下游设备升级也在进一步带动高损伤阈值元件、复杂面形元件、微结
构/阵列化元件及高性能镀膜产品需求增长,对多工艺协同研发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公司在精密光学冷加工和光学镀膜方面已形成较好的技术积累、工艺基础和质量
控制能力,与超精密机械加工、精密玻璃模压和微纳光学加工在光学设计、材料特性
理解、面形控制、表面质量控制、工艺参数管理及检测评价等方面具有技术同源性和
延展性。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将在现有精密光学冷加工及镀膜能力基础上,进一步
开展工艺升级与新产品研发,逐步形成覆盖精密光学冷加工、超精密机械加工、精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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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模压、微纳光学加工及光学镀膜的多工艺协同能力,提升复杂光学元件、阵列化
光学元件和集成化光学组件的新产品开发能力,加快研发成果向产业化转化,为公司
拓展先进制造及检测、光通信与光互联等领域提供技术支撑。
  (3)补强光学镜头关键零部件研发能力,提升自主配套水平
  在精密光学制造领域,以模压玻璃非球面镜片、塑料非球面镜片、精密结构件等
为代表的关键上游元件,其性能、质量一致性与供应稳定性直接影响光学镜头的成像
品质、产品可靠性、交付效率及成本控制能力,例如,精密模压玻璃非球面镜片在校
正像差、提升成像质量、优化镜头结构和实现小型轻量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高
端光学镜头及其他光学系统的重要光学元件。随着公司镜头产品持续向高分辨率、小
型轻量化、大倍率变焦和复杂环境稳定成像等方向升级,相关产品对镜头关键零部件
的精度、稳定性、轻量化、复杂结构成型及环境适应性提出更高要求,补强关键部件
研发能力,有助于公司在产品设计阶段实现光学、结构与工艺协同优化,提升产品性
能控制、供应链稳定和成本管控能力。
  公司目前已具备塑料非球面镜片及精密结构件等镜头关键部件研发和自制基础,
能够为镜头产品设计优化、样品试制和批量生产提供配套支撑。通过本项目建设,公
司拟在提升相关塑料非球面镜片、精密结构件开发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针对精
密模压玻璃非球面镜片的技术储备和工艺验证。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增强镜头
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和配套能力,提升镜头产品的设计自由度、性能稳定性和供应链
保障能力,为公司持续拓展精密光学镜头产品提供支撑。
  (1)公司具备良好的研发体系建设,为产品技术迭代提供基础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体系建设,已建立专业化、多层次的研发团队。截至 2025 年
末,公司研发人员共 301 人,占员工总数的 18.06%,研发团队覆盖光学设计、结构设
计、电子控制、精密制造、光学镀膜、检测验证等多个专业方向,能够围绕不同下游
应用场景开展产品方案设计、样品试制、性能验证及工程化转化,为本项目研发工作
的顺利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强度,2025 年度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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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为 7,250.21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1.02%,为公司持续开展技术迭代和新产品
开发提供了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2)公司具备核心技术积累,为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提供技术保障
     公司长期深耕精密光学领域,已形成覆盖光学设计、结构设计、精密制造、装调
检测、光学镀膜及产业化应用的技术体系。在光学镜头方面,公司掌握了多组元联动
式变焦光学系统设计、宽光谱复消色差成像、玻塑混合光学系统设计、红外共焦、自
动对焦、小型轻量化设计、复杂环境稳定成像等核心技术,能够实现高倍率变焦、超
高清成像、宽光谱成像、抗振动及高可靠性等产品性能。在精密光学元件方面,公司
已形成精密光学冷加工、超精密加工及光学薄膜设计与制备等工艺基础,能够支撑高
精度、高一致性、高可靠性光学元件产品开发。公司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积累,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 338 件、软件著作权 6 件,其中发明专利 159
件。此外,公司还持续参与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制定。上述技术积累
为本项目开展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基础保障。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采用购地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总投资 10,290.00 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项目总投资              10,290.00          10,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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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的备案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及时、合规办理。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高精
密光学元组件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聚焦于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的智
能制造能力建设与研发能力提升,通过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强化公司的主营业务。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现有核心技术的延伸与产业化应用,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精
密光学领域的技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
  光学镜头、光学元件系光学光电子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实现图像采集、机器
感知、光束调控、精密测量及高速信息传输等功能的关键零部件。根据国家统计局《战
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产品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1.2、
电子核心产业”中的“1.2.1、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中的“3976、光电子器件
制造”,且其作为信息化与智能化时代视觉感知、光信号传输与精密光处理的核心基
础器件,亦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撑。公司所处行业为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
业,公司产品位于从光学材料、精密加工到终端光学系统集成的产业链重要中间环节,
其精度和性能直接决定了下游光学系统及终端设备的成像质量、传输效率和可靠性,
对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持续出台多项产业政策,
明确将高精密光学镜头、光学元件等列为重点发展方向,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
业化进程,为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因此,光学光电子行业属于国家大力
支持的科技创新领域,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创新战略导向。
  (二)募投项目将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的持续提升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高精密光学镜头及光学元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积累了丰富
的研发与生产经验,掌握多项核心技术,凭借专业的产品技术和优质的服务获得了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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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的广泛认可,已成为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从光学元件到光学系统、从设计到
制造的全链条产业能力,有助于公司在稳固现有优势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智能
移动机器感知、高清拍摄及显示、先进制造及检测、光通信与光互联等新兴高增长领
域,持续丰富产品矩阵、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在精密光学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和市
场地位,更好地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和产业升级需求。其中:
  “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将推动公司核心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转
化,项目围绕精密光学镜头及其关键零部件自主配套、精密光学元件规模化制造进行
产能建设,是公司核心技术成果实现大规模产业化应用的关键环节。项目实施后,公
司将进一步提升产品产能,推动公司已掌握的光学设计技术、精密制造技术、光学镀
膜技术等核心技术创新成果向产业化应用转化,使更多高附加值产品实现批量交付,
进一步夯实公司在精密光学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围绕光学镜头和光学元件两大方向
开展研发能力建设,是公司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储备的重要举措。在光
学镜头方面,项目将重点提升面向智能移动机器感知、高清拍摄及显示、先进制造及
检测等前沿应用的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光学元件方面,项目将围绕超精密机械加工、
精密玻璃非球面模压、微纳光学加工等方向完善工艺研发体系,提升复杂光学元件和
集成化光学组件的研发验证能力。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完
善研发基础设施,增强研发团队实力,提升新产品开发、工艺验证和工程化转化能力,
推动公司在精密光学领域的技术积累持续深化和核心技术体系的迭代升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有助于公司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强化科创属性,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和“高精密光
学元组件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项目围绕公司“光学镜头+光学元件”双轮驱动
业务布局,重点提升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的研发验证、成果转化和规模化制造能力,与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主营业务及中长期发展规划高度契合。
  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巩固核心技术积累、扩大高精密光学产品的生产规模,
提升关键部件自主配套、智能制造和研发成果产业化能力,增强产品质量、成本、交
付及供应链管理能力。同时,公司将依托现有技术、客户及订单基础,持续拓展智能
移动机器感知、高清拍摄及显示、先进制造及检测、光通信与光互联等新兴高增长领
域,优化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
资产负债率预计有所下降,财务结构和偿债能力将得到改善。同时,募集资金的到位
将为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有助于降低公司依靠债务融资实施大规
模产能建设的财务压力,增强公司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建设期和产能爬坡期,募集资金投入至项目实现预期
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可能因新增股份、折旧摊销及运营费用增加,对公司每股
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及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随着项目逐步投产并释放效益,公司
营业收入和盈利规模预计将进一步提升,长期经营现金流和财务表现有望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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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和资产的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光学光电子行业,面向特种安防及智慧监控、智能移动机器
感知、高清拍摄及显示、视频通讯及交互、先进制造及检测、光通信与光互联等前沿
领域,提供专业的光学镜头及光学元件等产品与解决方案,形成了“光学镜头+光学
元件”双轮驱动的业务布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
能制造基地项目及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系公司现有业
务布局的完善和扩展,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
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增加,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变化,公司将按
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本次发行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
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尚不存在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而需要对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增高精
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及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投项
目均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相关,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
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有利于公
司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公司持续增强资本实力、聚焦公司主业、扩大竞争优势,
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即时增加,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无法即时产生效益,因此公司的即期回报短期内存在下降的可
能。公司已制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随着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公司的收入水平将随之增长,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
能力将会进一步增强。此外,本次发行亦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盈
利能力。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
于相关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并开始投入项目建设后,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出量将有所增加。未来,随着项目投入运营并产生效益,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将得到改善。本次发行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量状况,降低运营风险。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
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和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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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等均不
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占用、或者产生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3.91%。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财务风险
将进一步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
有负债),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光学行业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各个厂商因其选择的细分领域及技术积累
路径不同,形成差异化竞争格局。随着技术发展、下游产品更新迭代,同行业竞争对
手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在巩固、拓展自身优势领域的同时,不断向其
他细分领域和市场扩展业务边界,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在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不能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有效整合资源、响应客户需求、提高产品质量,
将面临优势领域市场份额下降或新兴市场难以开拓、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及“高精密光学
元组件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公司计划购置土地、修建厂房并引进一系列先进生
产设备、检测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实现对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的研发升级及产能扩充。
其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经过了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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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技
术更新、组织管理不力、客户储备及市场拓展不足等因素导致产能消化不足,投资项
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大幅增长,固定资
产折旧也将随之增加,增加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很快产生
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发生的折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旧额增加而使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三)发行审批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最终发行方
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本次发行能否完成上述程序以及
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四)募集资金不足或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
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不排除因市场
环境变化、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而修改方案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方案可能因
此变更或终止。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
失败的风险。
  (五)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由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取得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可能导致
每股收益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六)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
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
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外,本次发行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
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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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行为,及时、准
确、全面、公正地披露重要信息,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同时将采取积极措施,尽可
能地降低投资风险、为股东创造丰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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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
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行利
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
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
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4)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下同)。
公司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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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上述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对外投
资或其他交易事项的累计支出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按孰高原则确认)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以上;或(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收购
资产、购买设备、对外投资或其他交易事项的累计支出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按孰高原则确认)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
围内,公司可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资金需求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议案,并直接提
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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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论证,提出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以特别
决议审议。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分别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实施分配
或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8 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3,550.96 万元
(含税),转增 3,550.96 万股。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87.74 万元(含税),并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向全体股
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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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2024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9,247.74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 5,093.56 万元的 181.56%,具体分红实施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金额       合并报表下归属于上市公       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年度
         (含税)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9,247.74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093.56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最近三年年均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划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进一步细化《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
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已
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请查询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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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360.00 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37,285,080 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新增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
项目及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募集
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
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如下: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说明
重大不利变化;
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发行上限,即
生的变化。
  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
股份数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利润为人民币 6,304.6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
币 4,769.13 万元。分别假设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持平、增长 20%、下降 20%进行测算。
该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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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8,877.40            12,428.36     16,156.8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额(万元)                        -                  -    100,360.00
假设 1:假设公司 202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304.62             6,304.62      6,304.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51          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51          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8          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8          0.37
假设 2:假设公司 202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304.62             5,043.70      5,043.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41          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41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1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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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1       0.30
假设 3:假设公司 202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304.62       7,565.55   7,565.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61       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61       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46       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46       0.45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况下,
如果公司利润短期内无法保持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
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
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
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承
诺或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其实施具有必要性和
可行性,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竞争力、盈利能力和
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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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为“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项
目”和“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与
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一致。
进行产能建设,拟通过购置土地、新建及装修生产用房、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检测设
备及配套软件系统,建设高精密光学元组件智能制造基地,进一步提升公司高端光学
产品的规模化制造能力和综合交付能力。项目达产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
模、优化产品结构,并为持续拓展高成长市场奠定产能基础。
及检测设备、配置研发软件系统、扩充研发人员队伍等方式,建设面向多领域应用的
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研发平台。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高精密光学元组件研发
体系,提升新产品开发、工艺验证、试制检测和工程化转化能力,更好响应多领域客
户需求,为公司持续丰富产品矩阵、提升核心技术水平和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研发支
撑。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联系,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
有利于巩固并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五、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才储备
  公司重视人才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各类人才的引进,科学合理地配置和优化人才
结构,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共有硕士研究生 51 人,高级职称 5 人,中级职称 47 人。
公司已建立专业化、多层次的研发团队,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研发人员共 301 人,
占员工总数的 18.06%,研发团队覆盖光学设计、结构设计、电子控制、精密制造、光
学镀膜、检测验证等多个专业方向,能够围绕不同下游应用场景开展产品方案设计、
样品试制、性能验证及工程化转化,为项目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二)技术储备
  公司在光学镜头与光学元件两大领域构建了完整技术体系与产业化能力,形成从
前沿设计到精密制造、从核心工艺到系统检测的全链条技术闭环,紧密围绕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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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深化技术积累。
  在光学镜头业务方面,公司已建立覆盖设计、制造与检测的全流程技术体系。设
计环节融合光学、机械与电子控制等多学科技术,通过系统优化光路与结构,在满足
各项性能指标的同时兼顾工艺可行性与成本可控性,并依托持续的设计验证与工程迭
代推动产品产业化。制造环节依托高精度模具设计、精密加工与自动化组装工艺,实
现从试产到量产的稳定转化与效率提升。检测环节则依托资深研发团队与高精度检测
设备,全面保障产品的一致性与可靠性。
  在光学元件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覆盖精密设计、超精密制造、先进镀膜与全流
程检测的完整技术体系。设计环节聚焦于光学性能仿真与可制造性协同,通过材料特
性建模与像差综合校正,实现从紫外到红外的宽光谱性能优化,并系统平衡光学指标、
量产可行性与综合成本。制造环节依托超精密数控加工、离子束抛光等工艺,实现对
光学元件表面粗糙度的稳定控制。镀膜环节掌握多层膜系设计与离子辅助沉积技术,
确保光学元件的高透过率、高损伤阈值及优异环境稳定性。检测环节则集成干涉测量、
散射光分析及光谱性能等测试,实现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维度品质保障。
  公司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积累,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
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制定,为项目实施奠定技术基础。
  (三)市场储备
  凭借核心技术创新及应用,公司产品类型和应用领域不断丰富,在智慧监控及感
知、智能检测及识别、视频通讯及交互、高清拍摄及显示等多个领域形成了系列化产
品、核心技术积累及大量优质资源。公司产品下游应用行业包括数字安防、智能驾驶、
无人机、移动机器人、视频会议系统、AR/VR、工业检测、医疗检测、激光加工/测量
/医疗、光通讯等,在多个应用领域内得到了国内外头部企业核心客户群的认可,项目
实施具有良好的市场储备。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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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
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进
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
经营和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
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
制经营和管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稳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
势,其顺利实施将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实力,提供资金保障,提升公司的
影响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稳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
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及《嘉
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
募集资金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充分有效利用。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
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了《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
合理投资回报。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七、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
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
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
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
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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