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湖南黄
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黄金天岳矿
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
限公司 100%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的
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
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签章页)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