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0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8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6 人,代表股份 133,815,49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1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2,922,00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57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893,4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33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893,49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0.33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893,4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0.3333%。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29,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5%;
反对 32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0%;弃权 5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07,49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7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