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调整的核查意见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以公司总股本为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2 日。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实施完毕,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 30,113 份调整至 42,158 份,
行权价格由 42.02 元/股调整为 29.82 元/份(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
关规定,公司需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述各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
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及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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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