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济南
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济南圣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500.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831,132.08 元,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92,168,867.92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6QDAA3B018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3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 已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进度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绿色新能源电池材料
产业化项目
合计 249,216.89 -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若募投项目建设使用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到期前
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翔 牛建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