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8 19: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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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6-02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现金红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如在实施 2025 年度分红派息的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 司 202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
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6 年 7 月 1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红利将于2026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7日至登记日: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
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598-8205188
  七、备查文件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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