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2,277,892 股后的股本总额 271,800,363 股为基数,
向 全体 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8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 为
算 后 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含 回 购 股 份 ) ×10 股
=48,924,065.34÷284,078,255×10=1.722203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
股现金红利为 0.1722203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48,924,065.3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原因
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2,277,892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
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为 271,800,363 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48,924,065.34
元。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
考价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 股=48,924,065.34÷284,078,255×10=1.722203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 =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股 权 登 记 日 ( 2026 年 7 月 14 日 ) 收 盘 价 -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701 号 33 层 3301 单元(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葛燕雯、刘阳
咨询电话:021-64969730
咨询邮箱:investors@jutze.com.cn
八、备查文件
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