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相关仲裁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8 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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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6-036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及仲裁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先生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
《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等有关仲裁事项的法律文书及书面告知函,申请人深圳
市金鏊昊昆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鏊”)向上海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了以边书平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案号:上国仲(2026)第533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仲裁事项的双方当事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Q8TAA4F
  身份证号码:23010519630606****
  二、有关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忘录(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或“协议”),并约定在相关条件成就时另
行签署正式协议。协议就深圳金鏊或其指定主体收购边书平先生及其配偶应京
芬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控制权让渡、新业务转型、现有业务置出及相关交易
安排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同时约定,深圳金鏊先向共管账户支付定金3,000万元,
若边书平先生在2025年10月31日前未能取得IPO限售承诺豁免,深圳金鏊继续向
共管账户支付定金7,000万元(定金合计10,000万元)。待相关条件具备后,双
方在约定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日期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等具体交
易文件。
露日,协议项下约定的股份转让、控制权让渡等事项尚未进入实际执行阶段。
内容和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于2026年1月向深圳金鏊
发出《协议终止通知函》,通知深圳金鏊及相关方终止该战略合作协议。
  三、有关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如双方就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
应以善意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有关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上海。仲裁裁决应是
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的订立、效力、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
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根据深圳金鏊提出的《仲裁申请书》,其仲裁请求为:(一)裁决被申请
人边书平向申请人深圳金鏊双倍返还深圳金鏊在《战略合作协议》项下已支付
的3,000万元定金,合计6,000万元。(二)裁决被申请人边书平向申请人深圳金
鏊支付因迟延返还上述定金而产生的违约金。(三)裁决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
请人边书平承担。
  同时,申请人深圳金鏊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
心)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边书平先生持有公司的1,823,558股股份,上述冻结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1%,占其持有公司全部股份的3.47%。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上述被冻结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
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四、仲裁事项的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先生的仲
裁事项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边书平先生已委托律师事务所代为应诉,同时
已提起对深圳金鏊的反仲裁请求申请。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仲裁事项当事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董事会等治理机制正常运行。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纷,申请人仲裁请求为金钱给付,该事项不会导致股份转让或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仲裁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书面告知函;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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