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1 证券简称:东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额度总计
不超过30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前述额度包含了本次董事会、股东会前,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签订的担保合同在有效期内的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
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
司担保的额度为28亿元。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
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同时,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采购协议提供合计不
超过3.5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每笔担保的具体金额、
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以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二、担保进展情况
储银行河源市分行”)签订了《公司信贷业务合同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将公司
为东源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东瑞”)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
额由8,000万元修改为13,000万元。
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东源东瑞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双方
确认的租赁物协议价款为5,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同日,公司与平安点
创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上述
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源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日
注册地址:东源县船塘镇黄沙村唐屋小组
法定代表人:蒋荣彪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种畜禽
生产;种畜禽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花卉种植;
水果种植;牲畜销售;粮食收购;肥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林牧渔业废
弃物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序
单位名称
号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2026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数据经审定。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一:公司信贷业务合同补充协议
保证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债务人:东源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同时办理以下: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
兑商业汇票、办理国内及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签署
的业务合同及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被担保最高本金余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由人民币8,000万
元修改为人民币13,000万元。
主债权及其确定期间:本合同主债权确定期间自2026年2月13日起至2029年2
月3日。上述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保证方式:本合同所设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
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
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
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
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协议二:保证合同
保证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东源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受益人: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主合同:平安点创与东源东瑞签订的编号为G36DCZL20260690099-ZL-01的
《售后回租赁合同》及相关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和书面文
件。
被担保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按期足额支付的主合同项下所有款项,
如: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
项。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同“被担
保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
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受益人同意主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两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93亿元,占公司202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2.43%。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