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2 证券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债券代码:242121 债券简称:24皖通01
债券代码:242467 债券简称:25皖通V1
债券代码:242468 债券简称:25皖通V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
(关连交易)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
与控股股东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控集团”)签署《施
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
“本协议”)。根据协议,安徽交控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向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
下合称“本集团”)提供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预计于协议期内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4.04亿元。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所属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等建设
工程实施的需要,框架协议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
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与安
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
架协议〉的议案》。经与会4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关联董事汪小文、余泳、陈季
平和吴长明均回避表决),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
东安徽交控集团及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已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公司3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所属高速公路改扩建
项目等建设工程实施的需要,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且仅为预测交易双方在协议有
效期内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协议项下具体交易的实施以项目依规完成招标或非
招标方式采购程序且关联方成功中标或成交为前提,交易双方需按一般商业条款
依法依规另行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框架协议为首次签订,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请参见本公
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关联人 之日至 2026 年 12 月 2027 年 2028 年 年 1 月 1 日至协
类别
接受关联人
安徽交控
提供的 施工 2.64 10.91 15.91 11.65
集团
工程服务
接受关联人
安徽交控
提供的相关 4.30 12.34 11.11 5.18
集团
服务
注:
(1)高界高速及连霍高速改扩建项目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预计金额为人民
币 47.77 亿元(其中,2026:4.42 亿元;2027:16.36 亿元;2028:17.23 亿元;
(2)高速公路新建互通立交工程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8.48 亿元(其中,
(3)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4.71 亿元(其中,2026:0.12 亿
元;2027:0.11 亿元;2028:2.67 亿元;2029:1.81 亿元);
(4)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5.94 亿元(其中,2026:1.39 亿
元;2027:2.05 亿元;2028:1.32 亿元;2029:1.18 亿元);
(5)高速公路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采购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0.39 亿元(其
中,2026:0.07 亿元;2027:0.15 亿元;2028:0.10 亿元;2029:0.07 亿元);
(6)约人民币 6.75 亿元的一般缓冲资金,以应对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所需
的任何计划外养护、施工工程、意外定价、工程变更及施工意外开支。
考虑多项因素,包括:
(1)本集团过往就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综合养护总承包项目、机械设
备、机电工程及安全设施采购等相关服务向安徽交控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支付的费
用总额;
(2)本集团所属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工程进度及项目概算,新增互通立
交工程计划及项目估算,日常机电工程、养护工程的年度预算;
(3)本集团的业务发展规划,包括本集团与各级政府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
下拟进行的项目,以及本集团于市场上观察到的可参与的其他潜在项目;及
(4)安徽交控集团的业务发展潜力(据董事会于本公告日期所知,安徽交
控集团运作良好,根据其当前及后续业务能力,可承接相关工程。本公司认为,
安徽交控集团稳步发展,具备参与竞投本公司相关工程业务之能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金额由董事会基于 100%中标率假设(安徽交控
集团虽然可以参与投标,但并不能保证一定中标),并依据上述多项考虑因素及
公司掌握的最新商业信息作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交通设施维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住房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
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公路
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安徽交控集团(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715.75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44.26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安徽交控集团(合并口径)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
民币 4486.93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603.82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883.11
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41.46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7.84 亿元、资产负债率
为 58.03%。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交控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 33.63%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
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安徽交控集团所签署的协议均得到有效执行,未出现任何问题。安
徽交控集团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协议名称 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签署日期 2026 年 7 月 8 日
协议期限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订约方 本公司及安徽交控集团
交易内容 1、安徽交控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向本集团提供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
合作范围如下:
(1)施工工程服务。
a.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隧道工程、
互通立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附属服务设施工程、生态环保
工程等;
b. 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工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
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附属服务设施工程、机电系统工程、环保
与景观工程等;
c.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等;
d. 其他与高速公路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
(2)相关服务。
a. 工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监理、监理咨询、监理培训等;
b. 技术咨询服务:包括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方案论证、新技术
应用推广等;
c. 设计服务: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等;
d. 检查检测监测服务:包括检查与评定、路况检测、结构监测
等;
e. 采购与安装服务:包括水泥、钢筋、碎石、沥青等施工材料
的采购;收费设备、监控设备、通信设备、消防设备、气象设备、
养护设备、施救设备、安全设施等的采购与安装;
f. 其他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相关的服务。
易合同确定。本集团有权根据其业务需求,自主决定是否选择安徽
交控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定价政策 1、本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定价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
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且该等定价应符合所有
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徽交控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根据本协议(及
根据本协议项下签订的具体交易合同)就施工工程服务及相关服务
所收取的费用应按一般商业条件(或对本集团更佳者)与本集团商
定。然而,如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工程服务及相关服务有明确的
定价或指导价的,本协议双方将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执行。
(1)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价格;
(2)参考公开市场上同类服务的价格;
(3)参考安徽交控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
的价格;
(4)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双方可协商调整交易价格,但应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核查,安徽交控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应予以配合。
付款方式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交易实施时,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原
则另行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或订单,在公平基础上另行约定付款方
式等具体条款,并按条款及时支付。
生效条件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双方均履行必
备的审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取得所需的独立股东批准)以及国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程序(如涉及)
之日起生效。
预 计 交 易 1、2026 年(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不超过人民币
金额 6.94 亿元,2027 年:不超过人民币 23.25 亿元,2028 年:不超过人
民币 27.02 亿元,2029 年(2029 年 1 月 1 日至协议期满之日):不
超过人民币 16.83 亿元。
效需受限于双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本公司在《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下的任何适用合规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当前公司高界高速、连霍高速安徽段改扩建工程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项目
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试验检测、建材供应等配套业务开展频次与预计交易金额
均将显著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上市监管相关规则,本集
团将通过招标、非招标采购方式遴选各类工程服务合作方,安徽交控集团及其下
属子公司具备合法参与投标竞争的资格。
为提升改扩建工程整体推进效率,同时在安徽交控集团及所属子公司中选成
为工程及配套服务供应商时,严格落实招投标时限要求、《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与安徽交控集团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将统
一约定交易年度上限、公允定价原则等核心条款,以防范关联交易合规风险,并
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保障公司改扩建项目等建设工程平稳有序推进。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框架协议各项条款公平合理,明确交易的实施需通过公开招标、询价、比价
等方式确定服务提供方,安徽交控集团及所属子公司仅平等参与竞争,交易条件
不劣于第三方方可入选,程序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
较大依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