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共同投资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顺融投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
有限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苏州顺融进取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顺融进取四期”),并签署《顺融进取四期之有限合伙协议》。顺融进取四期认缴出
资总额为40,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
为2.49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山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顺融进取四期的出资额由40,100万元变更为60,600万元,公
司出资比例由2.4938%下降为1.65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076)。
二、进展情况
因公司投资规划调整,公司将持有顺融进取四期的 3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了自然人王
燕秋和张亮(受让方),受让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近日,顺融进取四期完成了前述出资额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
变更后,公司持有顺融进取四期的认缴出资额由 1,000 万元变更为 700 万元,出资比例由原
取四期最终合伙人人员及出资额等信息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共同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