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6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董事会;
业园新业一路19号);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6 年 7 月 8 日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49人,
代表股份57,036,2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3431%(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
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
份56,829,5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1498%。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4人,代表股份206,700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93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45人,代表股份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人,代表股份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44人,代表股份206,700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933%。
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954,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 意 125,40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4%。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954,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 意 125,40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51%。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02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 意 195,801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84%。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姚思静律师、许柳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
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