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6-045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6.00 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5.56 元/股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 7 月 10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月 1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以不超过人民币 26.00 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http://www.sse.com.cn)的《中炬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
方案》(公告编号:2025-073)及《中炬高新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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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 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4)。
根据公司《中炬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6.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25.56 元/股,具体的
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
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
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
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
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转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
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 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
金红利)÷总股本=(753,672,251 股×0.45 元)÷774,293,542 股≈0.44
元。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每股价格上限=[(26.00 元-0.44 元)+0]÷
(1+0)≈25.56 元(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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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预
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11,737,090 股至 23,474,17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52%至 3.03%。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
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
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
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