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康惠股份 股票代码:603139
会议资料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议案一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亿广云数据中心改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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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
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
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三十分钟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
能提供有效证件办理签到的,不能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
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
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后,
会议登记应当停止。会议登记停止后,到达现场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加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同时也必须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
言的,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公司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
可发言。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
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对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
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的问题。
六、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进行投票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期间,请全体参会人员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
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17 号十纪科技大厦 10 层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李红明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三)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宣读会议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亿广云数据中心改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对股东会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会场休息(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读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亿广云数据中心改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惠智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惠智创”)以邀请
招标方式中标河北亿广云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广云”)的数据中心改造项目,中标
价格(含税)50,599,242.18 元,其中施工工程中标价格(含税)为 29,533,852.18 元,设
备采购中标价格(含税)为 21,065,390 元。
同》,合同金额与中标价格一致。
亿广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红明、王雪芳夫妇控制的北京亿安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亿安天下”)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同金额尚须股东会
审议。
(二)截至目前,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亿广云、亿安天下及其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同类型的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与其他关联
人进行的同类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205,085,610.88 205,804,796.68
负债总额 181,955,209.64 182,760,105.61
净资产 23,130,401.24 23,044,691.07
项 目
(未审计) (已审计)
营业收入 17,342,194.61 63,084,709.82
净利润 85,710.17 1,010,238.76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亿广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红明、王雪芳夫妇控制的企业亿安天下的全资子公司,同时,
公司董事长李红明先生及董事王秀英女士均担任亿安天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亿广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机电安装工程合同》
发包人:河北亿广云数据有限公司
承包人:上海康惠智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河北亿广云数据中心改造项目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电气安装、暖通系统施工、弱电施工、质保
期维保等全部配套工作,具体内容以正式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腾飞路街道碧海道河北亿广云数据产业
园
工程承包范围:劳工、材料、机械、设备机械和设备的杂费、所有边角料及废品、关税、
专利费用、包装费、运费、装船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及其他临时在外的存储费用、
运抵费、安装费、升降费及固定费、处理费、机器、监管费、内外部管理费用 、风险、评
优费,及进口关税、管理费用、利润、加班费、赶工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规费、环
保及文明施工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风险费、水电费、冬雨季施
工费、交叉施工配合费、二次搬运费、多次搬运费(转场费)、施工降效费除依据经批准的
变更及/或本总承包合同其它条款的约定外,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额外的支付。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6 年 7 月 20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6 年 10 月 17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自承包人和发包人商定的开工日期起算。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合同金额含税(税率 9%)总价为大写:人民币贰仟玖佰伍拾叁万叁仟捌佰伍拾贰元壹
角捌分(小写金额: ?29,533,852.18 元)
不含税总价为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零玖万伍仟贰佰柒拾柒元贰角叁分(小写金额:
?27,095,277.23 元)
税额: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叁万捌仟伍佰柒拾肆元玖角伍分(小写金额:?2,438,574.95
元)
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20%
(1) 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形象进度拨付,每月按当月核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
付进度工程款,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80%,暂停付款,预留 20%作为工程尾款。
(2) 其它进度款: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7%,余下 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保修金 2 年后如有剩余则
无息支付。
(1) 发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
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及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并提供立项文件。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关于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标准、规
范的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实施工作提议、修改和变更,但不得
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发出暂停通知。其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
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承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完成
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或)指导竣工后试验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
规范的规定。
本工程的具体承包范围,应依据合同协议书第一项“工程概况”中有关“工程承包范围”
的约定。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
施工中存在的缺陷、或在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中发现的缺陷。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名称、内容、报告
期、提交时间和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有权根据 4.6.4 款承包人的复工要求、14.9 款付款时间延误和 17 条不可抗力的
约定,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暂停迫知。除此之外,凡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造成承包人
的费用增加由其自负,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应自费赶上。
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任何损失、损失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
要求赔偿和(或)延长竣工日期。
不同意调解的,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发包人及承包人)股东康惠股份及亿安天下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双方法定
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
(二)《设备采购合同》
甲 方:河北亿广云数据有限公司
乙 方:上海康惠智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向乙方购买电缆、蓄电池、UPS、电池开关柜,以及该套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
运输以及培训服务。
合同含税总价款:?21,065,390.00 元(税率 13%)
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仟壹佰零陆万伍仟叁佰玖拾元整
不含税合同总金额:?18,641,938.05.00 元
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肆万壹仟玖佰叁拾捌元零伍分
付款方式:预付款以电汇形式支付,其余款项可以为电汇或 6 个月以内电子银行承兑形
式支付。
本合同预估采购上限为人民币贰仟壹佰零陆万伍仟叁佰玖拾元整,即?21,065,390.00
元,在该金额内按照实际采购订单数量结算为准。
(1) 如甲方迟延支付货款,则自应付款项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每延迟一日按逾
期支付款项总额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但该项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逾期支付款项
总额的 5%。
(2) 若甲方存在付款延迟情形,乙方应首先与甲方友好协商解决。无论何种原因,在
付款延期未满 12 个月且双方协商期间,乙方均不得就该款项争议向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
其他第三方机构提起诉讼、仲裁或采取其他法律救济措施。只有当付款延期超过 12 个月,
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双方仍无法协商一致时,乙方方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或履行义务的,应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价款的万分
之一承担逾期交货责任;如果逾期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 15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
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全部费用(含预付款),并按合同总价 5%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2)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部件为原厂最近全新未使用的产品。乙方所交
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
甲方认为不能使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负责包换或包修,
并承担因修理、调换及退货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在
前述时间内完成修理或者换货,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乙方不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修理或者
换货,或者修理和换货后的产品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按退货部
分货款的 5%承担违约金。若甲方已支付相应货款的,乙方应将相应货款退回。
(3)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
超过 30 日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继续交货,并按每逾期
一日支付合同价款的 万分之一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
后五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通知的,视为同意发货。
(4)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保修服务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未能及时修复
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修复,因此发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由乙方
承担。
(5)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设备/材料等一切所需配件、副材、辅材及提供的服务等均不
会因知识产权问题而招致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出诉讼、索赔或相关要求。若因知识产权问题
而导致甲方发生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甲方对本合同标的物享有完整的、不受限制的使用权,否则应赔偿因此
给甲方带来的直接损失。
(7)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货物/部件保证为合格产品,如因其质量缺陷导致甲方或
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或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及第三方因此所受的直接
损失。
(8)如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
价 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股东康惠股份及亿安天下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
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
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中标关联方亿广云数据中心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
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经过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市场化及自愿平等
的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因邀请招标与亿广云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
格为定价依据,经过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项
目中标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 2026-057 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
联股东嘉兴悦合智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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