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兰石重装
股票代码:603169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会议议案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 528 号兰州兰石重型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6 楼会议室
三、主持人致欢迎辞
四、宣布大会参加人数、代表股数、会议有效。介绍会议出席人员,
介绍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五、主持人提议监票人、计票人、记录人
六、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议案表决
八、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九、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签署、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闭幕
议案一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盘锦浩业 360 万吨/年重油加氢 EPC 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募投项目盘锦浩业 360 万吨/年重油加氢 EPC 项目(以下简称“盘锦浩
业 EPC 项目”)总体建设进度已达 95%,因业主自身原因收尾工程一直处于停缓
建状态。现业主方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浩业”)进入破产清
算,项目无法复工,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产生影响。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盘锦浩业 EPC 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815.00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的支出,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54,789,272 股,发行价格为 5.2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第 00085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A 股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曾用
名: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主体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
盘锦浩业 360 万吨/年重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油加氢 EPC 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宣东能源 50 万吨/年危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中信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兰州分行
项目
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 甘肃银行股份有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目 支行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华夏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兰州分行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兴业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兰州分行
行贷款
浙商银行股份有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甘肃银石 10 万吨/年氧 浙商银行股份有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纳米氧化锌 EPC 项目 支行
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 兰州兰石超合金新 中信银行股份有
设项目 材料有限公司 限公司兰州分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 已投入募集 投入募集资金
序 是否新 项目总额 调整后募集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 资金金额 进度 项目建设进度
号 设 (1) 资金金额(3)
额(2) (4) (5)=(4)/(3)
盘锦浩业 360 万吨/年重油 已完成 95%
加氢 EPC 项目 本次拟终止
宣东能源 50 万吨/年危废煤
焦油提质改造 EPC 项目
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理
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35,991.00
贷款 (注 1)
甘肃银石 10 万吨/年氧化锌
是 7,072.93 99.94%
(注 2) (含息) (注 3)
锌 EPC 项目
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 是 17,558.41 91.46%
项目 (注 4) (含息) (注 5)
(含息)
合计 352,078.49 129,991.00 130,039.36 129,338.07 99.46%
注 1:“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按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并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调整。
注 2: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签订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变更
将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理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缩减至 26,954.08 万元,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 7,072.93 万元(含息)投入甘肃银石 10 万吨/年氧化锌暨一期 5000 吨/年纳米氧化锌
EPC 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
公告》(临 2023-077)
。
注 3:甘肃银石 EPC 项目已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7.97 万元(含息)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临 2024-097)
。
注 4: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宣东能源 50 万吨/年危废煤焦油提质改造 EPC 项目已结项,累计投入募
新设募投项目的议案》
集资金 10,462.94 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7,558.41 万元(含息)用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
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
公告》(临 2024-025)
。
注 5: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16,059.60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
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因存在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而产生的节余募
集资金 1,504.0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临 2025-026)。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本次拟终止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盘锦浩业 EPC 项目原设定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该项目
在 2021 年 5 月总体建设进度已达 95%,项目合同金额 115,000.00 万元,计划投
入募集资金 32,000.00 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31,289.58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部分募集资金已全额回款。尽管项目剩余收尾工程未能依照原定计
划推进,但项目主体部分经济效益已实现前期预期目标。
项目收尾工程长期停缓建,系业主方盘锦浩业自身经营及发展规划相关因素
所致。自项目停工以来,公司持续多次与盘锦浩业开展对接沟通,对方结合自身
经营现状与发展定位反馈,暂无法明确项目收尾工程复工的具体时间节点。为妥
善应对项目建设滞后问题,公司先后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6 年 3 月 27 日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该 EPC 项目延期相关议案(详见
公告临 2024-025、临 2025-027、临 2026-013),当前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已调整
至 2027 年 3 月。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维持 95%未发生变动。项目已投
入募集资金 31,289.58 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97.78%,剩余募集资金 815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的支出)。
(二)项目拟终止的原因
近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辽 11 破申 4 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受理盘锦浩业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盘锦浩业清算组担任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
司管理人。同时,公司根据《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已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完成债权申报。
鉴于盘锦浩业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已无能力统筹落实各项资源,无法对收
尾项目后续复工事宜提供有效保障与明确规划。加之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已达 95%,
项目经济效益已达预期,为保障募集资金规范高效使用,经公司审慎评估后拟终
止盘锦浩业 EPC 项目的建设。
(三)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盘锦浩业 EPC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815.00 万元。在
本次终止项目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815.00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
生的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的支出,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存放
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盘锦浩业 EPC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
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业主方整体发展情况,在充分评估后做出的审
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
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事项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盘锦浩业 EPC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盘锦浩业
EPC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兰石重装盘锦浩业 EPC 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兰石重装盘锦浩业 EPC
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控审计机构,在审计服务期间尽职尽责,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
况进行了审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情况熟悉,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继续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预计 2026 年度审计费用约为 17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约为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约为 50 万元,较上
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