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6-081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8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股,下同)的 48.9486%。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7 人,代表股份 109,107,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174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8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7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423,73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44%。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会秘书林圃正先生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列席会议,其余人员现场列席。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
证律师裴礼镜、蔡雨溪通过现场结合通讯参会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43,901,234 99.9260 386,875 0.0520 163,800 0.022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审议结果
数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1,891,757 97.5463 386,875 1.7239 163,800 0.7299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44,079,309 99.9499 208,100 0.0280 164,500 0.02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审议结果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33,198,016 98.4883 10,746,793 1.4436 507,100 0.06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审议结果
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议案 1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经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 2、3 为特
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