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0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案件所处阶段:执行阶段
?本次案件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一审原告)
?涉案 的金额:(2026 )内 0802 执 1682 号执行案 件涉及金额暂合 计 为
代为预交的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案件受理费,最终以法院执行裁定为准);除前
述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案件累计涉
案金额为 376.35 万元(未考虑实现债权费用等)。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本次申请执行案件系对(2025)
内 0802 民初 13249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所确定债权的依法追索,鉴于所
涉债权已根据相关安排剥离至信托公司进行专项管理及处置,相关执行回款不
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此外,由于公司本次公告的大部
分其他案件尚未结案或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最终裁
决和执行金额确定,最终会计处理以及财务数据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公司
将密切关注公司诉讼、仲裁情况,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临河城投”)与丹阳
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景科技”)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25 日分别签署《借款合同》,鉴于内蒙古临河城投未按约
定归还借款,公司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144)相关内容。
民 初 13249 号 《 民 事 判 决 书 》, 一 审 判 决 内 蒙 古 临 河 城 投 返 还 公 司 借 款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相关内容。
二、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2026)内 0802 执 1682 号执
行案件的相关文件,获悉该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现将具体情况简要公告如下:
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5)内 0802 民初 13249 号《民事判决书》,被
执行人内蒙古临河城投应向公司返还借款 23,089,756.74 元,并支付违约金
临河城投应向公司返还公司代为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181,209.00 元。此外,被执
行人内蒙古临河城投还应依法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案件执行
费。
上述费用暂合计为 33,019,298.41 元,具体金额以法院执行裁定为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尚未
披露的其他诉讼和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为 376.35 万元(未考虑实现债权费用
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 案件进展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宗伟、广州泾渭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
单笔涉案金额 100 万以下(含)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共 2 起
单笔涉案金额 100 万以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
告/被申请人的案件共 3 起
四、本次公告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执行案件系对(2025)内 0802 民初 13249 号《民事判决书》
一审判决所确定债权的依法追索,鉴于所涉债权已根据相关安排剥离至信托公
司进行专项管理及处置,相关执行回款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
大影响;此外,由于公司本次公告的大部分其他案件尚未结案或执行结果尚存
在不确定性,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最终裁决和执行金额确定,最终会计处理以
及财务数据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诉讼、仲裁情况,并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