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
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授权,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由 6.42 元/股调整为 6.30 元/
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完毕,根据《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
价格由 6.42 元/股调整为 6.30 元/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完毕,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12 元。
根据《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需要对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依据及调整结果
根据《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江苏
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调整为:股票购买价格=6.42-0.12=6.30 元
/股。因此,公司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从 6.42 元/股调整为 6.30 元
/股。
上述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江
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 2026 年员工
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江苏美思德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继续实
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购买价格符合《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
调整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