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0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总股本 42,073.3843 万股的 0.63%;预留授予部分 72.5879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
股本 42,073.3843 万股的 0.17%。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关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
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总量为 1,332.549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848.5885 万股
的 3.18%。其中:首次授予 1,110.549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公司股本总额 41,848.5885 万股的 0.53%。
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首次授予日满 12 个月后的 36
个月内分三期归属激励对象,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
属的条件。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
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预留部分第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一个归属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第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二个归属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
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
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票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
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4-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视为完成: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 率不低于5%;
理的NDA/BLA(含新增适应症)数量不少于2个。
公司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视为完成:
率不低于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
理的NDA/BLA(含新增适应症)数量不少于2个;或
量、获受理的NDA/BLA(含新增适应症)数量不少
于4个。
公司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视为完成:
率不低于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6年
理的NDA/BLA(含新增适应症)数量不少于3个;或
量、获受理的NDA/BLA(含新增适应症)数量不少
于7个。
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视为完成:
增长率不低于10%;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量、获受理的NDA/BLA(含新增适应症)数量
不少于2个;或2024年-2025年累计获受理的IND
(含新增 适应症)数量 、获受理的 NDA/BLA
(含新增适应症)数量不少于4个。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视为完成:
增长率不低于20%;
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量、获受理的NDA/BLA(含新增适应症)数量
不少于3个;或2024年-2026年累计获受理的IND
(含新增 适应症)数量 、获受理的 NDA/BLA
(含新增适应症)数量不少于7个。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若公司在各归属期未能完成业绩考核目标,则该期激励对象对应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并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完
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当期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
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激励对象职务性质的不同,并依照激励对象
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①绩效考核以等级或 10 分制为考核结果的员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考核等级
A/A+/9分及以上 B/8(含)-9分(不含) C/8分(不含)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5% 0
②绩效考核以目标达成率为考核结果的员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考核等级 100%或 90(含)-100% 85(含)-90% 85%(不含)
以上 (不含) (不含) 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95% 85% 0
在公司层面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后,方达成该考核年度对应归属期的个人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
对应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若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
或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未通过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已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则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能递延至以后年度归属。
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以归属前考核年度末的考核结果作为当
期最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条件成就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含
公告日)须为公司及子公司员工。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同意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达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JIANGNAN CAI先生就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表决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下同)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出的异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
《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时
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同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00)。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取消5名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规定的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资格。经过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总量由1,332.549万股调整为1,329.949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75人
调整为67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10.549万股调整为1,107.949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2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为
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70名激励对象授予1,107.949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41.17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2023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
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41.17元/股调整为41.00元/股;确
定以2024年12月4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1.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171名激励对象授予168.98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
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2023年激励计
划(草案)》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2万股,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168.98万股。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实际授予情况,在2024年12月5日之后,未授予的53.02
万股限制性股票自动失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
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浙江 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贝达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事项之法律意见》,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上
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9.7827 万股,同意
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47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因员工离职、个人
绩效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同意作废部分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
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422 名首次授予
部分的激励对象办理 265.2478 万股限制性股票和 133 名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
象办理 72.5879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因员工离职、个人绩效考核未
达标等原因,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4.3804 万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对归属名单发表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调整后)
首次授予 2023年12月26日 1,107.949万股 670人
预留授予 2024年12月4日 168.98万股 171人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8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24.4850 万股限
制性股票全部作废;5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7632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其中 8 名激励对象本期全额
作废。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废 226.2482 万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中 9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尚
未归属的 71.627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37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2.0757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全部作废,11 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
标,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0.6771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即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
废首次及预留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4.3804 万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实施了 2023 年度分红派息,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418,485,8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7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71,142,600.4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由 41.17 元/股调整为 41.00 元/股。
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本次归属股票 2,247,958 股,归属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418,485,885 股增加至 420,733,843 股。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
实施了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共分配现金红利 83,697,177.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实施了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420,733,8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63,110,076.45 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元/股。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上述 2023 年度、
(五)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变动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
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
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因
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因
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 日。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的说明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符合归属
条件的情况说明如下:
序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
号 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贝达药业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激 励对 象 未 发生 前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形的;
序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
号 条件的情况说明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 对 应 考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立信会计
安排 核年度
公司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视为完成: 师事务所(特殊普
第 一 “ 信 会 师 报 字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
个 归2024 年
属期
数量、获受理的 NDA/BLA(含新增适应症)数 号 ” 《 审 计 报
量不少于 2 个。 告 》 , 公 司 2025
公司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视为完成: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元 , 较 2023 年 营
第 二
个 归2025 年
属期
量不少于 2 个;或 2024 年-2025 年累计获受理的 2025 年 获 受 理 的
IND(含新增适应症)数量、获受理的 NDA/BLA IND(含新增适应
(含新增适应症)数量不少于 4 个。 症)数量、获受理
公司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视为完成: 的 NDA/BLA ( 含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合计 5 个。 综上,
第 三
个 归2026 年
数量、获受理的 NDA/BLA(含新增适应症)数 部 分第 二 个 归属 期
属期
量不少于 3 个;或 2024 年-2026 年累计获受理的 及 预留 授 予 部分 第
IND(含新增适应症)数量、获受理的 NDA/BLA 一 个归 属 期 的业 绩
(含新增适应症)数量不少于 7 个。 考核目标。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
准。
(四)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部分:
根据《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023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并根据 激 励计 划 首 次授 予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当期归属比例。激励对部 分第 二 个 归属 期
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的 激励 对 象 中: 有
根据激励对象职务性质的不同,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57名 激励 对 象 因个
实际归属的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人 原因 离 职 ,已 不
①绩效考核以等级或 10 分制为考核结果的员工 符合激励条件;393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名 激 励 对 象 2025 年
考核等级 个 人绩 效 考 核结 果
A/A+/9 分及以上
(不含) 以下 个 人层 面 归 属比 例
个人层面 为100%;19名激励
归属比例 对 象 2025 年 个 人 绩
②绩效考核以目标达成率为考核结果的员工 效 考 核 结 果 为 "90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含 ) -100% ( 不
考核等级 100%或 90(含)-100% 85(含)-90% 85%(不 含)",个人层面归
以上 (不含) (不含) 含)以下 属 比 例 为 95% ; 10
个人层面 名 激 励 对 象 2025 年
归属比例
为 "B/8 ( 含 ) -9 分
序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
号 条件的情况说明
在公司层面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 不 含 ) 或 85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 含 ) -90% ( 不
属比例。 含)",个人层面归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属比例为85%;8名
会审议通过后,方达成该考核年度对应归属期的个人归属条件,激激 励 对 象 2025 年 个
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人 绩效 考 核 结果 为
票,若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或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未"C/8 分 ( 不 含 ) 以
通过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下 或 85% ( 不 含 )
则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能递延至以后年度归属。激励对以下",个人层面归
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以归属前考核年度末的考核结果作属比例为0%。
为当期最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条件成就的董事会决议公2、预留授予部分:
告日前(含公告日)须为公司及子公司员工。
激 励计 划 预 留授 予
部 分第 一 个 归属 期
的 激励 对 象 中: 有
人 原因 离 职 ,已 不
符合激励条件;123
名 激 励 对 象 2025 年
个 人绩 效 考 核结 果
为达标(100%),
个 人层 面 归 属比 例
为 100% ; 8 名 激 励
对 象 2025 年 个 人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为 "90
( 含 ) -100% ( 不
含)",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95%;2名
激 励 对 象 2025 年 个
人 绩效 考 核 结果 为
"B/8 ( 含 ) -9 分
( 不 含 ) 或 85
( 含 ) -90% ( 不
含)",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85%;1名
激 励 对 象 2025 年 个
人 绩效 考 核 结果 为
"C/8 分 ( 不 含 ) 以
下 或 85% ( 不 含 )
以下",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 事 会 同 意 公 司 统 一 为 符 合 条 件 的 422 名 首 次 授 予 部 分 的 激 励 对 象 办 理
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四)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未达归属条件的处理办法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因员工离职、个人绩效考核
未达标等原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 74.380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
况
本总额 42,073.3843 万股的 0.63%。
本次可归
已获授限制性 本次归属数量占
属限制性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数量(万 已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
股) 股票的比例
(万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持股 5%以上股东等
首席执行官、总经
理、董事长
资深副总裁兼全球
销售总裁、董事
副总裁兼
首席财务官、董事
副总裁
(外籍员工)
FUQIANG 副总裁
LIU (外籍员工)
小计 218.55 72.1215 33%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15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422 人) 805.299 265.2478 32.94%
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列明先生与丁师哲先生系父子关系。
的 49.177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性股票。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总额 42,073.3843 万股的 0.17%。
本次可归
已获授限制性 本次归属数量占
属限制性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数量(万 已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
股) 股票的比例
(万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持股 5%以上股东等
副总裁兼首席财务
官、董事
小计 30.00 15.00 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31 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33 人) 145.61 72.5879 49.85%
注:1、上表中不包括 37 名在本次归属前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及其
获授的 22.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股票。
五、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
分的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管理办法》《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
标,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认
为:拟办理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符合《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
为 422 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为 265.2478 万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
股票的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为 133 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数为 72.5879 万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上述满足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
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在本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在授
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337.8357 万股,
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42,073.3843 万股增加至 42,411.22 万股(本次归属事项
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
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备查文件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