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5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宇智能”)于 2026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同意以 2026 年 7 月 6 日为首次
授予日,以 11.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91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744.9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主
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
股股票
(二)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授予价格:11.39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44.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
总额 40,440.7569 万股的 1.8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1.95%;
预留 164.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40,440.7569 万股的
(五)授予对象: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
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
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
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
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七)归属条件
本激励计划在 2026 年-2028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性股票及预留授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
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 率不低于 15%;
(若预留部分在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公司 2026 年第三 低于 15%。
季度报告披露前 第二个归属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授予)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32%;
低于 32%。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率不低于 52%;
低于 52%。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率不低于 32%;
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若预留部
低于 32%。
分在公司 2026 年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后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率不低于 52%;
低于 52%。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
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F”六个等级,对应的
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 A B C D E F
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和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首次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在取得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后,2026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披
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激励计划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
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
述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 年 7 月 6 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744.9 万股
(三)首次授予价格:11.39 元/股
(四)首次授予人数:191 人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第二类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草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拟授出全部权 案公布日股本总
量(万股) 益数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加拿
WEI KONG 核心管理人员 15.00 1.65% 0.04%
大
FANG MIN 加拿 核心技术(业
NAN 大 务)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89 人)
预留 164.10 18.05% 0.41%
合计 909.00 100.00% 2.2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六、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
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 2026 年 7 月 6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波动率);
经测算,公司于首次授予日 2026 年 7 月 6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 744.90 万股,合计需摊销费用 6,676.04 万元,2026 年-2029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
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
予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
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
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
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
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在授予日前
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八、激励对象归属时认购公司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
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
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要求。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确定的本次授予的授
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符合《管
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
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事项尚需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