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日)的核查意见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的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相
符。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五、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
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7 月 6 日为本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44.9 万股,
授予价格为 11.39 元/股。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