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7 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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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98     证券简称:熊猫乳品        公告编号:2026-030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 元/股(含)
  (5)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且不超过 2,500 万元
  (6)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价格上限 24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
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2.5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40%;
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4.166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840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9)回购账户开立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
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
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
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
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
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
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发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
值和扩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
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
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4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
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
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
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2,500 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回购价格上限人
民币 24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2.5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40%;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 104.166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40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
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决定终
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方案是否顺延实施及时披露。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1,500 万元、上限 2,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4
      元/股分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62.50 万股,不超过 104.1666
      万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以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股本结构为基数,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回购下限)              本次变动后(回购上限)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有限售条
件股份
无限售条
件股份
股份总数    124,000,000   100.0000   124,000,000   100.0000   124,000,000   100.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四舍五入测算数据。上述数据仅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回
      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后的股本
      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1,143,913,519.70 元,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为 1,039,795,099.56 元 , 流 动 资 产 为
      别占公司 2026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及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2.1855%、2.4043%、3.3417%。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4 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 104.1666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124,000,000 股的 0.8401%,回
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本次回购数量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以及
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的公告》,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 月 27 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陈秀芝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7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0.2241%。上述人员在卖出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尚未启动筹划本次回购股份事
项,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者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间增
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
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LI DAVID XI AN 先生
   (2)提议时间:2026 年 7 月 4 日
   (3)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扩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
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LI DAVID XI AN 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的公告》,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 月 27 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陈秀芝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7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0.2241%。
   除上述情形外,提议人 LI DAVID XI AN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
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
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提议人 LI DAVID XI AN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
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
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购方案;
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
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且经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超
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
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
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
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
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发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0899991669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公司仍未实施回购的,
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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