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41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8.4314 万股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和/或公司从
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853.2883 万股的 2.97%。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3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三个归属期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
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
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
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A)/净利润增长率(B)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Bm) 触发值(An/Bn)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Am)不低于 35%; 营业收入增长率(An)不低于 24.50%;
或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 或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
净利润增长率(Bm)不低于 35%。 净利润增长率(Bn)不低于 24.50%。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Am)不低于 55%; 营业收入增长率(An)不低于 38.50%;
或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 或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
净利润增长率(Bm)不低于 55%。 净利润增长率(Bn)不低于 38.50%。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Am)不低于 80%; 营业收入增长率(An)不低于 56%;
或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 或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
净利润增长率(Bm)不低于 80%。 净利润增长率(Bn)不低于 56%。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归属比例 X1/X2
A≥Am X1=100%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An≤A<Am X1=A/Am
增长率(A)
A<An X1=0%
B≥Bm X2=100%
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增
Bn≤B<Bm X2=B/Bm
长率(B)
B<Bn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X 取 X1 和 X2 的较高值
注:“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
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
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激
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额度。激励对象所在组织考核结果
对应的可归属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80% 5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
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虎
先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鸿
高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
励 对 象 有 关 的 任 何 异 议 。 2024 年 6 月 6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
告编号:2024-027)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6)。
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杨虎先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了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并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剩余数量(万股)
一次性授予 2024 年 6 月 11 日 10.35 元/股 471.3142 万股 94 0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
次、第二批次已完成归属,其余部分尚未归属,具体如下:
归属股 归属后限
归属价格 归属人数 取消归属数量及
归属批次 票上市 归属数量 制性股票
(调整后) (人) 原因
流通日 剩余数量
因激励对象考核
第一个归属期 124.0556 343.1983 不达标及激励对
(第一批次) 万股 万股 象离职等原因作
日
废 4.0603 万股
第一个归属期 14.3983 328.8000
(第二批次) 万股 万股
日
注:归属价格为归属当期经过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实施完毕,应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
后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35 元/股。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日为
归属期。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应满足 12 个
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5 年,具体考核指标为:
对应考 营业收入增长率(A)/净利润增长率(B)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Bm) 触发值(An/Bn)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 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第二个 2025 长率(Am)不低于 55%; 率(An)不低于 38.50%;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归属期 年 或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 或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
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
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 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
率(Bm)不低于 55%。 (Bn)不低于 38.50%。
告 》 ( 容 诚 审 字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归属比例 X1/X2 [2026]518Z1039 号):公司
A≥Am X1=100% 2025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
An≤A<Am X1=A/Am 856,756,996.59 元,相比于
入增长率(A)
A<An X1=0% 公司 2023 年经审计营业收
B≥Bm X2=100% 入增长率为 52.52%,公司层
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
Bn≤B<Bm X2=B/Bm
增长率(B) 面归属比例为 95.50%。
B<Bn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X 取 X1 和 X2 的较高值
注:“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93 名激
励对象中,74 名激励对象个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100%;7
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属额度。激励对象所在组织考核结果对应的可归属比例规定具 结果为 B,个人层面可归属
体如下: 比例为 80%;7 名激励对象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个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80% 50% 0%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50%;2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 结果为 D,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例为 0%;3 名激励对象因离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职或个人原因已不符合《激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
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注: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以完整测算数值为基础,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
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
归属日。
三、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6 月 11 日
(二)归属数量:128.4314 万股
(三)归属人数:88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0.35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和/或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
(六)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票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
姓名 国籍 职务
数量(万股) (万股)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董事长、总经理、核
杨虎 中国 43.5060 12.4645 29%
心技术人员
郭新义 中国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10.0000 2.8650 29%
侯灿 中国 董事、财务总监 4.0000 1.1460 29%
黄蓉芳 中国 董事会秘书 8.6288 2.4722 29%
严新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2.9240 12.2977 29%
陈勇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3.1439 9.4957 29%
张新房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6000 0.5959 23%
王小林 中国 核心管理人员 4.4884 1.2859 29%
小计 149.2911 42.6229 29%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共 80 人)
合计 462.2142 128.4314 28%
注:1、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
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
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
入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