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佳光子: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7 19: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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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6-034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2.83 元/股调整为 62.53 元/股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
格由 62.83 元/股调整为 62.53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内,公司董事会提
名及薪酬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
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19)。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对调整
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7),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和结果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 公 司 2026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调 整 后 的 授 予 价 格
=P0-V=62.83-0.30=62.53 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事项取得了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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