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通利: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7 19: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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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93     证券简称:维通利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并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90,0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8号),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38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89,368.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699.11万元(不含增值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669.5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13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投资额
     无锡生产   无锡维通利生产基地智能化建设项目    32,025.45    31,110.59
     基地智能
     化建设项
     目                小计        56,276.07    52,928.22
                合计             166,654.79   159,374.06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为 13,295.5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
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1)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
且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
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
品。相关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9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即任意时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分别不超过上述额度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有关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资
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
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以通
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有关协议,
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随时取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
施。
  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通知存
款、协定存款方式安全性强、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公
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通知存款、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
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流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银行理财产品等。
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财务中心将及时与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
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将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
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通过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
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通知存款、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通
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并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已经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并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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