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
一、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产品包括硬连接、
柔性连接、触头组件、叠层母排和 CCS 等系列化电连接产品,铜、铝等原材料
占公司产品成本的比重较高,生产经营与铜、铝等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具有较强
关联性。公司产品订单签订与实物交付存在时间间隔,期间铜、铝等市场价格波
动将形成现货价格风险敞口。铜、铝等原材料价格易受宏观经济周期、市场需求
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为对冲铜价、铝价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稳定公司采购成本
与经营成果,增强经营的可预期性和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
同时,公司存在产品出口销售、部分原料进口等业务,实际经营中外币收支
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
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
相关的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包括铜、铝等;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
权、远期等商品类衍生品合约,仅用于对冲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标的为经营结算涉及的各类外币;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汇率类衍生品合约,仅
用于对冲进出口业务、境外收付汇产生的汇率波动风险。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且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
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
等)上限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审议额度。
公司拟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
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
的保证金等)上限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审议额度。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或其
授权代理人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
实施。
(五)交易场所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
易所及经监管批准的境内期货公司;公司拟与具备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资质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三、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对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和报
告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开展
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实际操作提供制度依据与操作指引。
公司已建立层级清晰、权责分离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组织体系,审批、决策、
执行、风控岗位相互独立、有效制衡。股东会、董事会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
批机构,期货领导小组统筹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期货领导小组下设期货业务
工作组作为执行机构,涵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会计核算等核心环节的专业人
员团队,明确相应人员职责,保障套期保值策略科学制定、严格落地,实现相关
业务合规、稳健运行。
公司建立起覆盖事前准入、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风险管理制度,能够有效
预防、发现和化解风险;严格约束持仓规模匹配现货敞口,动态关注市场风险;
对错单处理措施、风险应急流程等进行细化规定,内部审计部门与审计委员会持
续监督内部控制落地。
四、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
有效的原则,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公司生产所用的铜、铝等原材料价格波
动及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以投机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商品期货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值对冲方向反向偏离,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法按合理价位及时平仓,引发流动性风险。
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未及时下单和复核,可能导致交易指令延迟、数据错
误或风险控制失效。
业务规则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导致无法交易。
(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
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
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一定的风险。
可能存在因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的风险。
五、交易风险控制措施
(一)商品期货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经营相关的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业务规模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相匹配,
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同时,严格控制商品期货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
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多方面
做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内控制度,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团队,明确相应人员职责,确保在实际业务开展中制定并执行科学、有效的套期
保值策略,保障相关业务合规、稳健运行。
影响价格的核心市场因素,及时捕捉价格异动信号,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禁止任何投机行为;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
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程度降低结汇损失。
善、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保证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控制交易违约风险。
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相关交易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
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和披露。
七、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合理规避原材
料价格、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
性,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
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交易管理、信息保密、
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
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综上,公司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