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通利: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7 1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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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93     证券简称:维通利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2026年7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于2026年7月4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其中董事石华先生、郭特华女士、牛华勇先生、杨卫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黄浩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审议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9,670.09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进行现金管理并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审议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9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余额将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并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审议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人员工资及费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
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至公司(含子公司)相关
账户。以上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人员费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公告》。
     审议情况:同意制定《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案》
     审议情况: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套期
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
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的公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衍生品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
     审议情况:同意公司拟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与天津
同大永利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500 万元;增加与北京北元
电力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400 万元。调整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2,000 万元。关联董事黄浩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1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
   审议情况:同意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审议情况: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审议情况: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周四)15: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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