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71 证券简称:国科天成 公告编号:2026-042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本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本 179,425,9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4 元
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实施
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且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自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在分配方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1.026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8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4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3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
下,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发行人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
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发
行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翔北路 3 号院 5 号楼 101
咨询联系人:伊春
咨询电话:010-83437876
传真电话:010-82581861
八、备查文件
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